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把人腿打断犯法吗这个问题,人贩子进村偷孩子,被村民抓到后打断手脚,村民需要负什么责任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包工头拖欠工资不给打断他腿会怎样
包工头拖欠你的工资不给,你告到当地劳动局和派出所,他们都不管,你现在想打断老板的腿来解气。但我要肯定的告诉你,你这种想法是绝对不可取的,中国是个法制社会,坚决不可以暴制暴,更不支持个人去了结私人恩怨,这样你不但得不到你辛苦挣来的工资,还可能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你先前已经把老板拖欠你工资的事情,反应到你当地的劳动局和派出所,但他们却置之不理。现在你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或者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反应你老板拖欠你工资的事情,连同先前不管你的劳动局和派出所一起告。
但反应你老板拖欠你工资的情况时,必须具备这些资料: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职业,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位。
2,仲裁请求和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和证人住所。
如果符合以上这些条件,你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请求他们出面给你调解老板拖欠你工资的事情。劳动仲裁委员会给你调解后,如果遇到拒不执行判决的单位或者公司,你可凭借判决生效的文书强制执行。
人贩子进村偷孩子,被村民抓到后打断手脚,村民需要负什么责任
近年来拐卖人口事件时有频发,特别是在山区农村,总有一些人贩子为了金钱挺而走险,时机成熟,就对小孩下手。
人贩子朱某来到贵州农村,摸清当地情况,将目标锁定3岁男童身上,趁男童在地上玩耍,周围正好没人,将小孩打晕,正准备抱走,恰巧被男孩伯父余某撞见,他高声呼喊,“快来人啊,有人偷小孩!”
话音一落,小男孩的母亲冲出门外,周围的邻居们也纷纷赶来,将朱某团团围住。众人一看不是本村的,朱某狡辩道:“我看孩子晕倒,准备送他去医院”,但这一切被余某孩子大伯看在眼里,气愤地咬咬牙,怒火中烧,和村民们一齐喊“将人拉村委会,不能让他逃了!”
没曾想朱某本想借三寸不烂之舌逃过一劫,他拼命挣脱余某等村民们的挟持,想要逃跑,这一举动激怒了乡里乡亲们,村民们群情激愤,你一拳我一脚,揣的瑞,打的打。把个朱某揍得鼻青脸肿,没等警察赶来,余某的群殴,被医院确诊朱某手脚打断了。警方随后将余某等人带回警局。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他们抓捕。余某等人将要面临牢狱之灾。
人贩子固然可恶,但村民是否有权利惩罚他呢?当然不能,人贩子犯法,权利应交由法律制裁。
回到本案中,余某等人殴打行为既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防卫过当。其实余某等乡亲们完全有能力将他抓住,等警察来人即可。
案件中,朱某打晕孩子是事实,如果他确实是惯犯是人贩子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朱某偷孩子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而且损害了被告人的正当法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当行为。如果他没偷孩子,没想逃跑,村民暴揍与他不当行为不存在关联性的。
余某等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抓住人贩子是正义之举,值得表扬,但因一时气愤,无视法纪,将自己送进监狱就太不值了。
我妹妹被人强奸,我把那个人手打断了,他要告我,怎么办
题主,你妹妹被人强J,你把那个强J你妹妹的人的手给打断了,现在那个人要去法院告你,你到底该怎么办才好呢?
实话说,你把别人的手给打断了,这样子的人身伤害,确实还是挺大的,他要告你,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还是站得住脚的。你现在也只能是面对和应付了。
当然,话也讲回来,你之所以打断他的手,是因为他强J了你妹妹。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所犯的,应该不会算是故意伤害罪,但是伤害罪,应该是难免的了。
好在那个人有强J你妹妹的这个犯罪情节在身,也就是说,你并不是故意找茬去把他的手给打断的。所以,在你的伤害罪的判决上,法院应该还是会有所考量的。
只不过,既然那个人要告你了,你也丝毫不用再客气,肯定要跟他新账、旧账一起算的了。
也就是说,你们也应该把他强J你妹妹的犯罪情事告上法庭,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为他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女子不退彩礼,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性关系补偿自己,这算是犯法吗
现代结婚,没有彩礼几乎是不可能娶到媳妇的。彩礼作为长辈送给晚辈用作结婚以后的物质基础,其本质是为结婚而送。但是很多地方在结婚之前,彩礼已经给付,此时如果女方退婚,那么彩礼是否退还呢?农村的王某与朱某通过媒人介绍,两人通过了一段时间的交往,感觉挺合适的,准备结婚。之后朱某要求王某父母给彩礼30万,王某父母为孩子结婚,借到了30万给朱家送过去,两家选了一下好日子。但没过几天,朱家又通过媒人认识了另外一个比王某家境好的苟某,于是决定悔婚,并通知王家。王某找到朱某,要求立即将收到彩礼予以退还。但朱某说他家钱因为弟弟结婚用掉了,等苟某把彩礼打过来,这钱才能退。王某非常生气,强行与朱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朱某报警,王某却说:我们两之前已经发生过性关系,她是我的人了,我不是强奸。
朱家收到的彩礼必须退还,《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在民法上属于附条件赠与。王某为结婚,王家给予朱家现金30万元,已经约定了这个就是彩礼,因此根据上述第10条的规定,因为王某和朱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这彩礼必须退还。而朱某家声称需要等待时日,等苟某退还才可以,这个王某是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利息的。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侵犯妇女狭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妇女有权利选择与何人、在何地、采用什么方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一切违背妇女上述意志的行为均构成强奸罪。
此案中王某虽然和朱某是恋人关系,但朱某当时是反对意向,且两人并未结婚登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3年有期徒刑,苟某得知这个事情后,不再与朱某交往。这是一个退婚引发的彩礼纠纷,男方坐牢,女方没人娶,结局很悲惨。希望大家理性看待彩礼问题。
和同学玩时摔断了腿,学校有责任吗
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我想很多人会根据各种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来回答学校是否有责任。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如果你不要脸,到学校闹一闹,犯点贱。学校有责任,毕竟在我们现在一个在学校蚊子咬了,感染乙肝,学校都有责任陪钱的社会。你想这个肯定是学校没有教育好啊!教育好了,你儿子就不会犯贱,管理好了,就能及时阻止你儿子犯贱。所以说,不要脸一点,闹一闹肯定有钱,要了钱还要什么脸呢!是吧?
当然咯,如果还要点脸,就回家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以后别犯贱,这次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这样以后你孩子长大了,还可能成为一个堂堂正正要脸的人!
我被打断两根肋骨,到派出所登了笔录,现在想撤案行吗
个人意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撤案。
具体理由:
第一,公诉案件案件不可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起诉形式划分,我国的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诉案件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不是当事人能够左右的,一经立案,必须要处理。当然,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撤案。但是,你这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可撤案。
第二,你这案件是公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伤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人体损伤程序鉴定标准》5.6.4b)的规定,肋骨骨折2处以上,构成轻伤二级。
所以,你被人打成轻伤,对方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公诉案件。
第三,你这案件不能够撤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刑事案件立案有两个标准:一是要有犯罪事实;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公安机关初步认定你的损伤可能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轻伤以上的后果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既有犯罪事实,也需追究刑事责任。加之公安机关已经给你做了询问笔录,掌握案情,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处理。否则属于应当立立案而不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在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你这案件属于公诉案件,不可逆,不能撤案。
我已经成年了,因为我经常出去玩,父母要打断我的腿,这算不算犯法我可以上告吗
任何人都不可以使用暴利手段,父母也不行。
一方面自己检讨一下是不是可以减少外出,或者早些回家,另外可以和父母讲道理,为什么要出去玩,可以找些理由,比如处对象啊,再不行就只能搬出去自己住了就没人管你了。文章分享结束,把人腿打断犯法吗和人贩子进村偷孩子,被村民抓到后打断手脚,村民需要负什么责任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