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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工地做木工与公司发生帐务纠纷怎么解决
- 劳务公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 公司要求强势跟投,离职后不退还,如何维权
- 保姆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 公司一直给签劳务派遣怎么办
- 劳务公司存在合理吗
- 一家企业,持续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对其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
工地做木工与公司发生帐务纠纷怎么解决
”工地做木工,与公司发生帐务纠分”,
觉得你的提问表述多少有点儿张冠李帽。
现在,比较正规一点儿的建筑公司,都把需要人力的做工活,承包给了劳务公司。
如果是在工地直接给劳务公司做木工,那是做点工记出勤,同时出工的也应该不只是你一个人,和公司只能发生薪资纠纷,也就是欠工人工资这种矛盾;也只有在劳务公司承包单项木工的这种小老板,才能与公司发生帐务纠份。工地包木工活的老板是不亲自做木工的。如果你是给公司做木工的一线农民工,如果肯定这个劳务公司是一个空壳,自己无钱垫资,全靠上面拨款公司才运转,更严重的还有内部管理混乱,乱克扣工人罚款工人,五一节国庆节端午节中秋节,对工人一点没有表示一毛不拨,最好还是见势不对立即撒退。
如果这个劳务公司,管理上还比较正规化人性化,只是资金暂时紧张,做不到月结工资,其它工人也放心年底结钱,加上工地的工资年结己是常态,建议去留你自己拿主意。
如果你是木工老板,与公司发生了帐务纠纷,可以认为你已经被劳务老板盯上了。现在的小老板不好当:劳务公司有项目部卡着,工人的工资,早与迟是基本上能兑现的,只是小老板赚的几个钱,劳务公司几年过后才给你也说不一定,而且赚到的钱,5%的叫什么保质金,是定了要不回来了。
所以,工地木工老板,没有足够的周转资金,是很难玩转的。
至于怎么办,要么拿出证据官司,要么哭脸装笑脸,想法要回来一部分,损失一部分,反正伤脑筋!
劳务公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可能主要会面临三点后果:可能对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责任;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
1、诚信度员工既然去劳动局投诉,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相关劳资争议纠纷闹到劳动局去时,可能会给企业诚信度和形象带来一定影响。
2、法律成本与法律责任当相关劳资纠纷闹到劳动局去以后,企业就必须委托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员工或者律师进行处理,那么这是需要法律成本的。
如果企业在相关劳资争议纠纷中有过错,那么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行政处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在劳资争议纠纷中发现企业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时,可以对企业进行相关罚款处罚。
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就是三种:一是改正错误,比如欠薪企业照发;二是企业拒绝劳动保障局的处罚,劳动保障局会与工商局配合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三是政府部门对企业负责人的处罚,一般是罚款。
公司要求强势跟投,离职后不退还,如何维权
感谢邀请!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工人起诉的是劳务合同纠纷,根据合同相对应所以你是不能起诉甲方的。当然合同相对应的突破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体现,如施工方可以起诉发包方与业主,请求业主在尚欠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保姆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你好,外派员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所以劳动关系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的。
说的详细一点,你现在的问题就是这样的了
公司一直给签劳务派遣怎么办
你好,外派员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工资是由用工单位发放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所以劳动关系还是与用人单位建立的。
说的详细一点,你现在的问题就是这样的了
劳务公司存在合理吗
在很多眼中,劳务公司既没有从事生产,更没有开展技术研发,几无社会贡献,劳务公司似乎没有存在的必要。
但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劳务公司的存在必然是市场需求作用下的结果。
劳务派遣是《劳动法》认可的一种用工方式,这是劳务公司存在的法律基础。在现实社会中,劳务派遣员工存在的非常普遍,国企中有劳务派遣员工,政府窗口单位也有劳务派遣员工,我们最常见的辅警就是典型的劳务派遣员工,辅警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到基础派出所或者交警队工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
为此,劳务公司应运而生,劳务公司的存在不仅合理,而且很有必要。劳务公司的存在有着其特定的市场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避免用工单位劳动纠纷现在很多机关单位的老龄化非常严重,自有人员很难胜任窗口服务的要求,即使想要招考年轻公务员,但编制是有限制的,年轻人不够怎么办?
在劳务派遣制度启用前,一些机关单位直接用单位的名义招聘合同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但是这个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年或者在2008年后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那就是永久合同,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工作上没有差错,就得在这个单位干到退休。而且,劳动法还要求必须同工同酬,也就是说这个临时工就得和正式员工享受同样工资待遇,这在行政机关根本没法实现,因为公务员都是核定编制的。
说个真事,老周这以前国税大厅有个干了10多年的临时工,后来由于上级清理临时工,要求办税大厅全部正式干部上岗,这个临时工要被清退,谁知这个人懂劳动法,跑到人社局举报国税局,要求国税给她安排工作,不然就告到法院去,安排工作当然是不可能了,最后国税局给她赔了12万块钱私了。
但是,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就完全没有这种风险了,现在很多政府机关的窗口都采用劳务派遣用工,不需要用人的时候联系劳务公司退回去就是了,没一点问题。
二、减少用人单位人员资金开支随着社保并入税务局后,国家对五险一金的征管越来越严格已经是一个大趋势,对用工的企业来说,这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
但是劳务公司可以帮助用工企业解决这一问题,用工单位只需要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就可以了,无需另外再劳务派遣员工对应工资部分的五险一金,可以为企业节省30%多的人员性开支。
三、劳务公司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双重节税作用对建筑企业来说,劳务公司的存在价值非常大。在没有劳务公司之前,建筑企业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开支,只能做工资性支出,个人是无法给建筑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但是,如果建筑企业把纯人工业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是可以给建筑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情况就不一样了。
假设甲建筑工程公司把其1000万的纯人工业务分包给某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按劳务清包工按3%的税率给甲建筑工程公司开具1000万的专用发票,这1000万的发票可以给甲公司抵扣增值税30万元,同时还可以做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但如果没有劳务公司的存在,那建筑工程公司只能自己找工人干活,这1000万的劳务部分只能做工资支出进成本,但是不能开专用发票去抵扣增值税的,对建筑企业来说,当然是取得专用发票更加划算。
所以,劳务公司的存在确实能够给很多用工单位带了诸多好处,正所谓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尽管从员工角度来看,劳务公司存在的意义更像是一种剥削,但目前来看,劳务公司的市场价值一时还是难以取代的。
一家企业,持续与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对其有没有影响有什么影响
影响是很大的,企业树立形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往往因一次事件会让企业建立起来的美好的、阳光的形象一落千丈。
做企业不光是盈利,还要有社会责任。现在是网络信息共享时代,人们很容易从网上获得企业的各种信息,这家企业多次发生劳动纠纷,想必口碑已经很差了。那么,职业经理人是不会选择屡次发生劳动纠纷的企业,优秀人才进不来,企业的发展定会受影响。
这家企业的强硬做法让人不敢苟同,违背规律,和法律抗衡,终究逃不过失败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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