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请问一下在工地上工伤怎么处理!(工地出现工伤时处理流程是什么)

admin2个月前711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请问一下在工地上工伤怎么处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工地出现工伤时处理流程是什么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工地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2. 工地出现工伤时处理流程是什么
  3. 工地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4. 在工地上上班受伤,工伤程序怎么走
  5.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出工伤事故,是如何赔偿
  6.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找住建局有用吗
  7. 建筑工人在工地发生工伤,应有哪个部门协调解决

工地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及时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 2.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申报工伤; 3.用人单位在伤害发生后一个月内未申报工伤的,可以委托律师申报; 4.工伤认定后,劳动者伤情稳定,可以提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5.工伤伤情鉴定出来后可以向单位索赔工伤赔偿费用,或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治疗期间的待遇问题 1.医疗费(以实际住院期间发生的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贴 3.外地就医食宿交通费 4.辅助器具费用(假肢、矫形器、助行器等) 5.停工工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放) 6.停工期间护理费(由职工单位支付) 7.长期护理费(以鉴定为依据) 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材料 一、要确定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先从以下方面准备、收集证据: 1.工资表、工资卡、工资条 2.工作证、上岗证、工卡或者工作服; 3.名片、盖有公章的介绍信等; 4.考勤表、加班表; 5.工伤现场照片或者抢救记录; 6.工友的证人证言; 7.工伤发生后的赔偿谈判记录、协议书、视频、录音等。 二、鉴于您当时是给包工头干活,所以在目前这个阶段,并不建议您采取过于明显的维权方式,避免影响发包方支付医药费的积极性;这个阶段,您需要收集以下材料,并在委托律师时如实提供给律师: 1、工头姓名、发包方名称 2、年龄 3、身份证地址、公司注册地,公司主体信息 4、实际住所、公司实际办公地 5、本次受伤时所在工地项目名称、位置、名称。 律师提示: 在目前治疗阶段,尽量避免与用工方产生矛盾,以免因为治疗费的问题耽误治疗时机而造成其他不利后果。如情况紧急,不好处理,则开始要考虑直接委托律师来处理了。

工地出现工伤时处理流程是什么

当工地出现工伤时,处理流程如下:1.立即报告:发生工伤的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将工伤情况准确记录。2.医疗救治:根据受伤人员实际情况,及时报警,送往有权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保存相关诊断书、报警等记录。3.整改措施:分析受伤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发生。4.工伤调查:由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并记录调查结果。5.赔偿给付: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人员给予赔偿给付。

工地出了事故怎么处理

在工地上受伤属于工伤,老板不管可以报警和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扩展资料: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工伤保险条例

在工地上上班受伤,工伤程序怎么走

工人在工地干活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推动,应当认定为工伤。应当现进行工伤认定,而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审理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认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出工伤事故,是如何赔偿

建筑工地是一种高危作业,事故频发的场所。农民工是工伤工亡率最高的职业。而且工伤事故处理起来又特别麻烦。所以,各位工友一定要按规章规范作业,千万注意安全,防范于未然。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筑工地的工伤事故比工亡事故处理起来更麻烦。工亡事故发生后,一般因为国家对工亡事故有比较硬性指标,而且建设单位又不愿意看到本工地出现死亡事故,所以建筑施工方一般对外能瞒就瞒,很迅速地处理事故,平息事态。

但工伤事故就不一样,建筑工地一般都牵到施工方,劳务公司,包工头。有的对工伤事故没有明确责任,一出事故,互相推委扯皮。而且由于工人流动性较大,很少有人给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所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大多是同包工头协商解决,根据伤残情况,伤情轻微或伤残等级不高的。一般由包工头支付医疗费,并适当地补助一些误工费。

能协商解决最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比较麻烦。首先必须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必须是由社保局工伤保科授权或指定的医院,或具备资质的医院的法医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必须出具工伤保险处的证明,或事故单位的书面证明。再就是法律服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三者必选其一。如果建筑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科一般不会出证明。如果碰上不想出钱的包工头或建筑公司,也难搞到建筑单位的书面证明。只有最后一条路径,找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书进行伤残鉴定。工伤故事也只能按意外伤害事故来处理,这样的赔款比工伤事故低很多。而且还要付一笔不少的律师费。

目前,国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比较重视,但对农民工工伤保险这方面重视还是不够,造成工伤认定难,赔付难。也许这是下一步就要解诀的问题。

所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首先要跟包工头或建筑单位沟通,尽早尽快处理,最好先咨询一下律师,千万别拖。不管协商的钱是多是少,最好一次性拿到位,或是拿到久条。人一离开工地,钱就不好要了。否则,一旦拖过伤残鉴定期,或是超过诉讼时效期。那么,你这工伤补偿费就有可能泡汤。

碰到不想支付工伤赔偿的包工头或建筑公司,一定要提前收集保存证据,果断地去劳动监督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聘请律师帮忙调解或起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能拖,拖不起,拖不得。

最后,给所有的农民工一个忠告,只要你听说过那个包工头,或劳务公司,或建筑单位有不积极处理先前工伤事故的,最好是果断地离开,千万不要舍不得眼前的利益。前车之鉴,后车不复。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旦出现工伤事故,那就是流血又流泪。也许,你的一生就废了。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找住建局有用吗

有用,住建局是施工单位的监督者,对施工现场具有行政执法权。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施工单位应按照工伤标准为农民工治疗伤情并申请工伤待遇,如果施工单位不负责任,就可以向住建局投诉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筑工人在工地发生工伤,应有哪个部门协调解决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1.

工地工伤找哪个部门解决1、工地工伤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农民工在工地发生事故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因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2121e1d977b42536.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