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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股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想退股怎么办)

admin2周前78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关于退股的法律规定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企业法人想退股怎么办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企业法人想退股怎么办
  2. 社保能退出自己缴纳部分的钱吗现在已经停了

企业法人想退股怎么办

题主的问题本质上是想了解公司应该如何退股,但是表述上容易产生歧义。首先企业法人可以理解为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的法定代表人想退股应该怎么办。因为通常,我们习惯了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实际上法人在法律上是一个组织,并非自然人;其次企业法人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法人股东想退股怎么办。但是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只要是股东,在同一性质的公司中的股权转让约束就应该是一致的。下面笔者就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权/股份想要退出,会有哪些途径,又有哪些约束。

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必须明确一点,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进行对内和对外转让的,而且不能通过协议或者公司章程对股东这一身份权利进行限制,就算限制了也是无效的,这一点需要各位明确。换而言之,公司的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有自有转让其持有公司股权的权利,无论公司经营的是好还是坏,股东都有选择留还是走的权利。只要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是可以从公司退股的。但是,这个权利也必须得到限制,否则就会容易损害现有股东的利益。

实践操作中,绝大部分的股东都是在公司没什么起色的情况下希望退股的,这个时候不一定能够找到对外转让的股东,内部股东也不同意购买,那这种情况下,想退出的股东能不能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权呢?这里需要区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这两种股权流通机制差别较大的公司进行讨论。

1、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

根据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股东会的以下三个事项中投了反对票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换句话说,只有当满足了以上三种情况,有限公司的股东才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但是现实很骨感,上述三种情况都很容易避免或者很难达到。比如第一点连续5年不分红,只要大股东愿意,在前面4年都不分红的情况下,在第5年给各位股东意思意思分个红,那这个条件就无法满足了。再比如第三点,通常公司的章程都不会约定解散事由,而且营业期限通常都会很长,这一条几乎都很难达到。最容易触及的是第二点,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这一条就是防止公司的大股东掏空公司,通过转移财产和债务时,中小股东保障自己利益的一个武器,否则中小股东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公司被榨干。

2、股份公司的股份回购

股份公司的回购条件更多,但实际上,上市公司的股份流通性是很强的,根本就不用要求公司回购。不看好公司,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卖掉就可以,相比回购简单多了。但是对于非上市的股份公司来说,其实股份的流通性还是不强的,这一点还是值得我们了解一下。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份公司可以回购公司的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他主要是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可转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需要。对于要求回购的股东来说,能够操作的就只有第一点,那就是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在股东大会通过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后,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东的股权减少注册资本,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是有可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退股的。但是减少注册资本是影响公司资本实力的大事,公司法规定了在公司实施减少注册资本的时候,必须履行相应的程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在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应当在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也就是说,债权人是可以在收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后,要求公司一次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在债权人不了解公司为什么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下,债权人往往会选择要求公司一次过清偿债务,这个时候如果多家债权人都要求公司清偿,那公司的现金流就会出现巨额流出,这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公司是不会减少注册资本的,因为这样触发的风险太高了。

综上所述,除了已上市的股份公司外,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非上市的股份公司,想要通过公司回购的方式退股,其实是比较困难的,除非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想要条件,否则无法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因此绝大部分的股东退出,都是通过外部或者内部转让的方式实现的。那对外和对内进行股权转让又有那些程序和要求呢?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程序

由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人合性和资合性方面的差异,两者在股权转让方面的流程和限制也有所不同。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对外进行股权转让时,内部股东是有优先购买权的,而股份公司是没有的,因为后者的资合性更强。

1、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换而言之,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退股,是肯定可以退的,只是最后把股权转让给谁的问题。股东如果不同意对外转让,那就需要购买;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因此,只要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受让方了,就不用担心股权卖不出去。因为其他股东也只是在同等条件下才有优先购买权。这个同等条件是包括支付的价格、支付的方式、购买的数量等重要交易信息的。如果其他股东愿意,那卖给谁对于出让方股东来说都不会有损失。

因此,有限公司股东想要退出,首先还是咨询一下公司股东的意见,在不反对的情况下,努力去寻找受让方就对了。

2、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

如果是二级市场上买入的,没有锁定期的股东,那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也是相对比较简单的。复杂的就在于股份公司原有的股东,这些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就相对更为复杂一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和董监高在进行股份转让时,还会受到相应的限制。

(1)发起人的股份转让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了,发起人持有的股票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实践中,发起人的股份通常至少都锁定3年。就算解禁以后,大股东还会受到交易所制定的减持规则的限制。比如根据上交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在二级市场上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此,实践中,上市公司原有大股东的股份转让是受到各方面的限制的,除了公司法有限制以外,证监会和交易所都会有进一步的要求,目的其实是为了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各种操作拉高公司股价后套现走人。

相对应的,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就相对更简单。除了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以外,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是不受限制的,也就是只要股份公司的股东想对外或者对内转让股份,其实都是没有限制的,不需要现有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原有股东也都没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规定也充分体现了股份公司的资合性。但是如果这个自然人股东还是公司的董监高的就还要受到限制了,因为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股份转让是有规定的。

(2)董监高的股份转让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同样规定了公司董监高的股份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5%;如果持有的股票上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如果董监高离职的,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该公司的股份。

换而言之,如果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时又担任公司的高管,那就需要受到董监高转让股份的限制,每年只能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这一点在实践中也往往成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董监高对外转让股份的约束。也就是说,如果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东在公司中担任董监高的,那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就比较麻烦了。实践中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要么通过辞职来解决,要么通过整体变更公司形式进行解决。

但是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董监高,那股份的限制就更多了,比如深交所就出台了更为严格的减持限制。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就将董监高离职的时间延长了。如果董监高是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那这个半年的起算点是在其就任时确定任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的股东想要退股是相对简单的,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寻找外部的受让方,但是记得要尊重现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虽然也有一定限制,特别是发起人和董监高的转让约束;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其实也并不麻烦,如果不是原有股东,直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就可以;如果是大股东或者董监高,那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就需要受到公司法、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限制了,但是还是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找外部股东进行接手的。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社保能退出自己缴纳部分的钱吗现在已经停了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也就是说,法律不允许你退保。但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当有特殊情况发生时,是可以退保的,有些社保缴费是可以退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退的钱也仅仅是个人账户中自己缴纳的部分,社会统筹账户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退的。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保?

重复缴纳

由于目前的社保还没有全国联网,员工在两个不同省份同时缴纳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过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不计入年限累计,员工重复缴纳的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此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的“先转后清”原则,把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纳本息退还给本人。简单来说,若你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退还给你一个城市的缴纳金额。

退休时未交够15年

我们都知道,社保缴纳满15年且到退休年龄才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有些人因为社保交的晚,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尚未累计缴纳满15年,而本人又不愿意一次性补足差额的时候,也是可以拿回自己缴纳的社保。换言之,你的社保没有缴纳15年,虽然国家不会按月为你发放养老金,但是不会把你已经缴纳的钱“吃掉”。

未到退休年龄不幸身故

若参保人没有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那么死者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把社保帐号里的钱都退出来,归家属所有,这是国家规定。其实,社保就是为了让我们更好的活着,您活一天就给一天的钱,只要人还在,治一次病医疗就报一次,这也是它和商保的区别之一。

移民定居

如果参保人员在没有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到境外或港澳台定居,就可以一次性领取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若参保人员退休后到境外定居的,基本养老金可由其指定的代领人代领,也可以存放在经办机构;此外,也可以提出一次性申领,将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余额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在特殊情况发生时,参保人员是可以申请退保的。退保具体需求的材料以及流程,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不过还是提醒一下,有条件的话,还是坚持缴纳社保直到退休吧,让自己的晚年生活多层保障。

好了,关于关于退股的法律规定和企业法人想退股怎么办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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