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配合报工伤医疗费的处理方法是由员工到社保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申报工伤认定后,劳动者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因工受伤所需的医疗费、住院费等。
一、
单位不配合报工伤医疗费怎么办
单位不配合报工伤医疗费可以先由员工自己办理工伤认定的相关手续,然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或者是人民法院裁定用人单位强制配合办理工伤待遇手续。
找法网提醒您,单位拒不配合工伤待遇的后果是依法对单位进行罚金处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得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二、
申请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工卡、证人证词、出入证、罚款单、警告信等);
6.工伤事故报告书;
7.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三、
工伤中医疗费用包括什么
工伤中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药费等。对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