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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二婚婚前财产公证,你能接受吗为什么
- 作为女方,婚房由自己全款支付,自己想办婚前财产公证而又觉得对男方有些过分,怎么办才好
- 为什么有些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会影响感情
- 一个男人的婚前财产过亿,结婚之前要不要和女朋友做财产公证
- 婚前贷款买房,公正有用吗
-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影响小两口的感情
二婚婚前财产公证,你能接受吗为什么
是否对婚前财产公证,要看具体情况。初婚也好,二婚也好,都有这种情况,考虑婚前的财产归属。其实,这都是对婚姻不信任所产生的心态。由于对婚姻不信任,心里没有把握,所以,有的人会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的要求。遇有这种情况,我觉得应该答应,如果敢于答应,这说明自己对婚姻的安全已经有了充分考虑,从而会对提出婚前财产公证一方更放心。
作为女方,婚房由自己全款支付,自己想办婚前财产公证而又觉得对男方有些过分,怎么办才好
因为婚房是女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不用公证,房屋所有权也归女方所有,男方只有在婚内的居住权利,而没有房屋所有权,这是法律规定的。
婚后的生活是不可预料的,女方在结婚前自己去公证处对遗嘱作公证,是考虑到日后“遗产”方面的问题,比如在婚后很短的时间内女方突然病逝,房屋就会被男方继承,所以这种“公证遗嘱”的办法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法律在财产方面的规定,相信男方是清楚的,如果男方对此耿耿于怀,纠结不断,那就说明他爱情不纯,动机不纯。
婚前作关于房屋遗嘱的公证,是为了规避婚后不可预料的“遗产”分割风险,很有必要,女方没有必要担心对男方是否过分,这个想法多此一举。
为什么有些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会影响感情
要结婚了,恭喜啊!结婚就是一起过日子啦,将来就是一个锅里搅马勺,一个床铺打滚,就是“一家人”了,在一个家里过幸福的日子了。
婚后,合法夫妻财产是一体的,除非事前进行公证。然而婚前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分你的和我的,所以婚前进行房产和财产公证,会使双方心里留下疙瘩,这极大地不利于两口子齐心过日子。
如果是初婚,毕竟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建议不要进行公证,免得在结婚前就分别在心里留下裂痕,将来过日子那就别扭了,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基本就得离婚拜拜。结婚不是以离婚为目的的,最好别埋下隐患。
如果是二婚,以前各有子女,那么婚前公证就是必要的,明确各自财产,对于二婚人士是重要保障,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今后双方财产才是共有的,这能很好地避免接下来的的利益牵扯。
一个男人的婚前财产过亿,结婚之前要不要和女朋友做财产公证
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要看男人的意见。如果他很爱他的未婚妻,未婚妻也很爱他,不是因为他有钱才嫁给他,那么做不做财产公证也不妨。世间有爱,有真爱!两个人有真爱很不容易,不是金钱所能左右的。
男人爱他的妻子,也许愿意把一切都赠与他的妻子也是合情合理的,既不违背道德也不违反法律,从他的妻子接受赠与的那一刻赠与就成立了。
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该男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如果不放心或者认为公证一下更好也可以做婚前财产公正,也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出于人情考虑尽量与妻子商量一下,不要因为公正一事伤了妻子的心。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他的婚前财产在婚姻期间所得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做不做财产公正就看男人的意见,其实做不做不重要,关键是夫妻要恩爱。相信真爱就不会有其他想法,没有真爱结合在一起也没有实际意义,夫妻关系形同虚设,这婚不如不结。因结婚而赚钱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我们坚决反对,所以结婚前一定要能清楚到底有没有真爱。夫妻是合伙人,但是我们要找长期合伙人,不要迁就。其实婚姻也是有亲情的,民法典关于亲属的界定也包括夫妻关系。
相信爱,相信亲情!金钱不是最重要的。
婚前贷款买房,公正有用吗
要结婚了,恭喜啊!结婚就是一起过日子啦,将来就是一个锅里搅马勺,一个床铺打滚,就是“一家人”了,在一个家里过幸福的日子了。
婚后,合法夫妻财产是一体的,除非事前进行公证。然而婚前公证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分你的和我的,所以婚前进行房产和财产公证,会使双方心里留下疙瘩,这极大地不利于两口子齐心过日子。
如果是初婚,毕竟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建议不要进行公证,免得在结婚前就分别在心里留下裂痕,将来过日子那就别扭了,矛盾越来越大,最后基本就得离婚拜拜。结婚不是以离婚为目的的,最好别埋下隐患。
如果是二婚,以前各有子女,那么婚前公证就是必要的,明确各自财产,对于二婚人士是重要保障,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今后双方财产才是共有的,这能很好地避免接下来的的利益牵扯。
婚前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前财产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影响小两口的感情
结婚是人生最大喜事,同时也是人的一生的转折点。做对了,做好了,一生幸福。弄不好,一生遗憾。人是讲感情的,也是讲信任的。如果一方有财产,要求另一方去做婚前公证,被要求的一方是怎样的心情,肯定是五味杂陈,个中滋味,感受,肯定是难堪的。心中必然因此打下永远磨不掉的烙印。
俩人既然相亲相爱了,就不必要抠泥于伤害感情的事而讨较于财产。未婚先设防,先准备分手,那不是成了物质婚姻。既然看成是物质婚姻,对方也可考虑唯物质是从。本来财产只能算是个个人条件或家庭条件,不能当作婚姻的筹码。亲情和夫妻关系高于一切,每个人都没有必要把钱财凌驾于亲情和夫妻情之上。财产,毕竟是财产。财产只能换来人羡慕,换不来真心。结婚前,只要是把人看好了,双方志同道合,有缘分,双方就能走到人生尽头,
婚姻的初始时,是个末知数,谁人都不敢保证能否白头到老,须要感情培育。选择爱偶方面,首先注重人品,了解对方家庭情况,在强调别人一切皆好的同时,自己还必须要有诚实开朗的心怀,具备优秀伟大的人格和大度。敞开心扉对另一半。两人同心同德,共同经营好婚姻,家庭。财产对于恩爱夫妻夹说,财产就不再重要了。
小编当年结婚,不像现在的人的观念,多多少少有些算计。多多少少双方面都有留一手的意识。那时候的我们绝对没有这个心思,或者是穷之过吧。我们承认,那时的人绝大多数没有财产,只有稍好点和普通过得去的分别。所以,少却了很多担心和算计。有的只是真情,互相体谅。我还记得,婚后的第二天,老婆对我说:我是你的人了,我没有工作,今后你要挣钱养家。我只有二十出头年龄,听了老婆的话,心中一怔,似乎一下子长大了,知道了自己的责任。其实夬妻感情是从责任开始的,以后领工资,都全部放在没上锁的抽屐里,由老婆支配使用,我从来不管,后来下岗结营生意,小有成就,至于家里有多少钱,我也不过问,乐得清闲。
婚姻关系,应重感情,轻钱财,互信,大度,必能同心同德,患难与共。反之,就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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