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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侵权如何举证辩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admin1个月前436

大家好,人身损害侵权如何举证辩护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被广告公司悬挂的广告牌砸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人身损害侵权如何举证辩护和被广告公司悬挂的广告牌砸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打工伤赔偿的官司是劳动仲裁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好
  2. 被广告公司悬挂的广告牌砸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3. 工伤不予认定,可以提出人损伤害赔偿吗
  4.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5. 轻微伤医疗费赔偿合理性如何举证

打工伤赔偿的官司是劳动仲裁还是人身损害赔偿好

如果是工伤的话请走工伤程序。原因如下:一、工伤伤残等级认定标准相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认定要宽松,认定伤残等级的可能性大;二、工伤是不会给劳动者自身划责任的,人身损害伤者如果自己有责任的话会相应的减少对方的赔偿责任;三、工伤认定的时间有一年的期间,盲目走人身损害超过期间则丧失认定为工伤的可能;四、如果已经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审理后认为是工伤,也会驳回起诉。所以,如果是工伤的话建议直接走工伤认定程序,少走冤枉路。

被广告公司悬挂的广告牌砸伤,损害赔偿之诉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韩某在路经阳光大厦时,被悬挂在6楼的广告牌砸伤,周围的群众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经查明,广告牌是阳光大厦6楼的一家广告公司所有,出事那天,风力达到了8级,而且广告牌悬挂已有年头,铁丝腐朽老化,经不住8级风力,导致广告牌砸伤韩某。韩某出院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告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分析本案是一起特殊侵权之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因此,本案中,韩某被广告公司悬挂在六楼的广告牌砸伤,而且广告牌悬挂已有年头、铁丝腐朽,因此广告公司对韩某的损伤有直接的责任。韩某有权对广告公司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提出证据加以证明。但是,在一些特殊的侵权案件中,让原告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存在过错,是非常困难的,无疑让受害者的诉讼救济手段受阻。因此,民事诉讼法对这类侵权纠纷规定了特殊的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因此,本案中,广告公司对韩某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应当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对广告牌掉落砸伤韩某之事没有过错。韩某在诉讼中只要证明自己的损害事实以及自己的损害与广告牌的掉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技巧提示注意以下几种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比较特殊: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工伤不予认定,可以提出人损伤害赔偿吗

在工作过程中,很多劳动者不能用正确的方法去维权,遭受了工伤不知道是什么性质的纠纷,甚至把劳动工伤案件当作普通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处理。

其实工伤案件与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是有很大区别的

1、责任划分不同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

而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各自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2、赔偿标准不同

在工伤赔偿中,则没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任何区别,两者赔偿额完全一样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赔偿额存在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区别,而且城镇户籍往往赔偿额超过农村户籍的两倍以上,相差悬殊。

3、适用法律不同

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

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4、举证责任不同

有争议时,劳动者只需举出基本的证据,证明用工事实和伤害事实存在,用人单位如有异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则由其承担举证不利的责任。

而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5、赔偿主体不同

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

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如果走法律途径,由哪个机构处理?

工伤一般分为三阶段: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进入诉讼;

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直接提起诉讼。

伤残鉴定机构如何选择?

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而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

综上所述,在有些案件中,因即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社保、无法区分是否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伤者及其家属在选择是按照工伤程序来进行赔偿还是选择按照人身损害来进行索赔,需要进行事先准确计算。

如果按照工伤计算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工伤程序进行;

如果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更多,那就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诉讼解决。

民法典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该解释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人身损害的赔偿数额确定。

轻微伤医疗费赔偿合理性如何举证

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可以准备报警记录,验收单,医药费单据等证据;监控视频和路人证词也是合法证据。

但是伤情鉴定为轻微伤的话,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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