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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情形呢(敲诈勒索罪构成的要件)

admin2个月前544

敲诈勒索罪有的情形是行为人实施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进行恐吓,受害人遭受敲诈勒索后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

敲诈勒索罪有什么情形

  敲诈勒索罪有以下情形:

  1.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2.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3.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二、

敲诈勒索罪的管辖怎么确定

  敲诈勒索罪的管辖的确定是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三、

敲诈勒索诈骗的区别

  敲诈勒索诈骗的区别如下:

  1.客体不同:

  (1)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诈骗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找法网提醒您,即公私财产所有权。

  2.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

  (1)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

  (2)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3.刑期不同:

  (1)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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