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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工伤是犯罪吗(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

admin1周前993

大家好,关于故意工伤是犯罪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
  2. 遭遇工伤碰瓷怎么办?
  3. 为什么工伤更容易评伤残
  4. 为了逃避劳动故意砸伤自己是工伤吗
  5. 工人故意碰伤如何处理
  6. 公司故意把工伤材料弄丢
  7. 为什么违反设备操作算工伤

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

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

遭遇工伤碰瓷怎么办?

首先很高兴接到你的邀请回答!

在现实工作中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会遇到这种情形不知道怎么处理。本人有如下建议:

一、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企业第一时间送受伤员工治疗;

二、企业必须到人社部门帮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三、员工工伤认定后,员工需要停工治疗的,会享受带薪停工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需以受伤员工原工待遇每月支付工资,直到医疗终结。

停工治疗期间是最关键,也是出争议的阶段!为什么这样说?因为这个期间,企业认为员工伤好了,要求员工回企业上班,但很多员工以自己伤未好为由,拒绝回企业上班。这时候员工为什么这样做?企业应如何应对?难道没办法吗?不,办法是有的!企业可参考以下的做法:

员工的工伤是否已治好,可依照医院的诊断证明。

员工工伤已好,可以回企业上班,但员工抱着不用干活就有工资拿的想法,员工迟迟不去做伤残评定(医疗终结一般以伤残鉴定日为终结日),那医疗未终结,企业继续要发员工工伤工资。此时,企业可自己去人社部门帮员工申请伤残鉴定,人社部会要求受伤员工在有效日期内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员工拒绝履行人社部门的要求,企业可以不用支付受伤员工停工治疗的工资。

四、员工伤残已评定,即工伤医疗终结了,工伤也已治好,企业不需支付员工工伤停工治疗的工资,但企业经营需要,要求员工回来上班,而员工迟迟不回。

此时,企业首先打电话通知员工何时回企业报到上班;其次企业以电话短信通知员工回来上班;再次企业可以在企业公告栏上出公告,要求员工何时回来上班,若到期不回有什么责任;最后是最有效的就是以员工入职时的联系地址,挂号信给员工要求什么回来上班。

以上方式必须保存有关证据,员工仍然拒不回来上班,企业可以视为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欢迎大家留言互动交流!

为什么工伤更容易评伤残

工伤骨折很容易评残

认定工伤后,一般有骨折的,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都可以认定为伤残的,但是部分地区对手指末节骨折,不给伤残入级的,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2]

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律动在

为了逃避劳动故意砸伤自己是工伤吗

这是自残行为,证据确凿不仅不算工伤,还应受到遣责和处罚。用这种方式逃避劳动,属个人品德极差,如查证其行为属实,企业有权以重大违规或严重错误与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诉其欺诈行为的权利。

社会上确有类似的工伤碰磁者,以工伤为由敲诈企业,当事人虽不是敲诈企业,但其行为亦属欺骗和弄虚作假,企业留用此类人员风险极大。所以当事人不仅不能算工伤,还应受到惩戒。

工人故意碰伤如何处理

工人故意碰伤肯定不能算工伤,不仅仅得不到赔偿还要加重处罚其一是动机不纯,其二是影响企业正常运转!这样的员工肯定开除,无论是处于何种目的,有事说事,而不是采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关注!

企业是有章法的,不是自己的后花园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肆意妄为!

工人故意碰伤不仅仅是人品问题,心机太重而且是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让领导与其他员工反感

公司故意把工伤材料弄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申请工伤认定时,申请人将证据材料交由劳动局,劳动局对这些证据材料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若劳动局将证据弄丢致使申请人不能做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提起行政诉讼。当然申请人在选择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之前,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是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弄丢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为什么违反设备操作算工伤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发生工伤,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有损害结果,就应认定为工伤。当然,我们应区别意外疏忽和蓄意违章两种情况,凡属意外疏忽,即使职工在劳动过程中负伤、致残、死亡负有责任或过错,一般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自杀自残行为、斗殴、酗酒、蓄意违章造成伤残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而蓄意违章一般是指恶劣的故意行为,包括凭主观臆断,以制造事故达到个人目的的违章行为等。

关于故意工伤是犯罪吗和不认定为工伤的六种情形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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