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婚吗的问题,以及和两个喜欢的人在一起,但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想和一个离异带孩子的女人结婚,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 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有效吗
- 两个喜欢的人在一起,但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 如果一段感情里自己很喜欢对方,但对方没有那么喜欢你,该放弃吗
- 想离婚,可对方不愿意,因为自己谈的,又不想上法院起诉,怎么办
- 遇到一个爱我的人,家里不同意。我该坚持还是放弃
- 为什么有些男女双方都爱对方,爱的死去活来,最后却不能与爱的在一起
想和一个离异带孩子的女人结婚,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可怜天下父母心!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快乐?既然是真爱,那么,理解父母的同时坚持自己,用行动告诉他们,和她在一起,你真的很幸福!我想,他们一定会尊重你理解你的!加油吧!
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有效吗
关于这个问题,先说答案,夫妻双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把房子卖了,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可以卖出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精神智力发育正常),签订合同是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合同涉及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合同即为有效合同。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并不是决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因素。
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是否就能够把房子卖了?不一定。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夫妻共有的房屋,未经另一方同意,是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这时问题就产生了,合同虽然有效,但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不能过户,也就意味着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签合同的一方(卖方)就需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看到这里,想必您就明白了,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有效的,但房屋属于不动产,其产权的变更需要共有方同意才可以完成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一旦另一方不予配合,过户将无法完成,买方是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并没有被卖出去。
上述只是一般情况,也有例外。也就是通常说的“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人在满足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注意,善意取得要求同时满足前述三种情况,即不知道卖方是无权处分,交易的价格属于正常市场价,且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不满足任何一点,如明知房产存在其他共有权人,或买卖的价格不符合正常市场价,或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都不构成善意取得,即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既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旦另一方知晓该情况,就可以阻断该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请求追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出卖的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假如买方符合善意取得的情况,此时,不知情的一方的权益如何保护?
假如买方确实不知道卖方无权处分房产,且按照市场价格支付了房屋价款并完成了过户登记,此时不知情的另一方是无权再追回被卖出的房屋了。但如果其利益遭受了损害,其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无处分权的人(即卖方)要求损害赔偿,即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此举的目的在于保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交易被随意撤销而引起秩序的混乱,第三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按照正常价款购买的房屋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其合法权益也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不知情的一方向无处分权的人要求赔偿也非常合理。
两个喜欢的人在一起,但是父母不同意怎么办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毕业后校招回深圳工作,我也谈了两段感情,希望结合我的经验能够带给你一些借鉴。
第一段初恋大学的时候谈的,处得还算可以,谈了差不多5年,我从工作到创业搞得一塌糊涂之后,对方竟然在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无情的离开了我,为了追前女友我找了跟她同一家单位上班,死皮赖脸的缠着她,最后还是没有挽回,很多人都说我傻,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牺牲那么多,我只想说当你经历过我这样的5年初恋,你也会义无反顾的像我这样做!
不过我很庆幸的是,在追我前女友的单位,我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老婆的家人都不太同意我们在一起,因为我没有啥能力,也没有什么钱??,也因为我是广西的,她是武汉的,两地相隔比较远,父母有很多的担心,经过很多次的聊天和沟通,我敞开心扉,把想法和规划都告诉他们,画画蛋糕,让他们看出来我的真心,决心和斗志。
另一个更重要的就是一定要真心的对女朋友好,让她觉得有依靠有安全感,让她死心塌地的跟着你,非你不嫁,让女朋友帮你讲好话,这样所有的问题都不是事!
记得每一次过去见父母,一定要带礼物噢??,礼物不能丢对方父母的面子,具体问一下你女朋友,这个礼貌性的东西也很关键,让他们觉得你很懂事很孝顺。
我们经过了2年的恋爱磨合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了我们宝宝,在深圳安了家,过着简单平淡的生活!和老丈人他们相处也很融合!
如果一段感情里自己很喜欢对方,但对方没有那么喜欢你,该放弃吗
如果是双方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喜欢的多,而一方却不太喜欢另一半,要是我的话估计会离开,因为那样自己心太累。
你为对方想的多,做的再多都是徒老,因为他不怎么爱你,你做什么他都觉得也不顺眼和反感。因为爱一个人是爱他的所有,如果他爱你就是你做错事,她觉得你也是傻白甜,觉得你可爱。所以双方如果只有一方付出感情,对自己是不公平的。记得刚来这座城市有个女孩是护士她也很喜欢我,但我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老是闲她个小,张的丑,也是爱搭理不爱搭理的,电话来了,高兴就接不高兴就挂机,后来想看能不能在一起陪养感情,也想慢慢的处一下,毕竟这女孩对我也不错。她也给我洗衣服,经常怕我不愿意逗我开心,也经常送一些礼物什么的,但我觉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和她不来电,她也走进不了我的内心,和我在一起没有心动的感觉,最后我怕女孩时间长了,会对感情越陷越深,所以就提出和她分手,我对她说“咱两不合适,强扭的瓜不甜,……”。她和我在一起也感觉不到我的热情,所以也就含泪和我告别,她最后说了句“你的心真冷,要是石头我早已经把它暖热了”
所以感情这个东西如果他不喜欢你,趁早放手,你为对方付出的再多,在他的眼里都是没有意义,最多的感情也只能是同情你,还是乘早分手,天涯何处无芳草,寻找一个互相喜欢的吧,这样自己过的也会很开心。
想离婚,可对方不愿意,因为自己谈的,又不想上法院起诉,怎么办
您这个问题能难住任何人,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就是到法院打官司。
按照您的叙述,本人想离婚,对方不同意,也就是说第一种离婚方式行不通,那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您又不想上法院起诉,这个问题就处于两难的境地。
据问题描述,你们的婚姻是自由恋爱而成,可见,你们的婚姻是有感情基础的,那么,你何不来个逆向思维,促成婚姻向好的方面发展?所以,在肯定你们之间良好的婚姻基础之前提下,综合考虑一下你们的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因素,是因为经济原因、双方父母原因,还是就是感情出现裂痕,如果是感情问题,又是发生了什么状况,能否弥补,能否谅解?如果这些问题能够解决,那么婚姻不就可以继续了吗?
婚姻大事,离合不易,珍惜当下,慎重思量!!!
遇到一个爱我的人,家里不同意。我该坚持还是放弃
如果你是女孩,那么我劝你放弃。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父母一定是看不到你未来的幸福,才不会同意的。由于生活的阅历让他们明白了很多道理,这些东西年轻人是体会不到的。
首先我觉得父母一定是考虑人品,一般年龄大的人看人眼光独到,很少看错,如果他们把女儿一生的幸福交给一个人品有问题的人,他们是肯定不会同意的,而且注定你不会幸福。
其次是家境,虽然我们不提倡嫌贫爱富,但是起码的普通,不能贫穷。要不你后悔去吧。年轻时候爱的轰轰烈烈,以为一切都不是问题。然而经过的人都懂,贫穷才是最大的问题。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是父母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会不同意。
还有对方的职业,是否门当户对,离家的的远近等等。他们见过了太多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幸福的家庭。所以他们总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一个十全十美的人,所以在婚姻大事上多听听父母的话还是有好处的。
为什么有些男女双方都爱对方,爱的死去活来,最后却不能与爱的在一起
问世界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令人刻骨铭心、终生难忘,失去了让人萎靡不振,久久不能释怀。每个人都向往花好月圆、岁月静好、朝朝暮暮的爱情,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遇到真心相爱的人,梦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然而情由心生,事与愿违,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虽然情投意合,爱的死去活来,但是最终不能走到一起,究其原因:一是精神败给了物质。两个人相爱需要精神生活,更需要物质生活,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再深的感情也难以为继,如果你有钱,你的甜言蜜语、柔情蜜意,能让对方如醉如痴、以身相许;如果你没钱,那么你推心置腹也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对方会认为你花言巧语、别有所图,认为你鬼话连篇、满口谎言,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有时人不是为情所困,而是为钱所困。二是感情败给了现实。人活在世上,谁也脱离不了现实,有时现实很残酷,当你身处绝境、无力回天时,你会焦头烂额、心力憔悴,无暇顾及自己所爱的人,而爱你的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慢慢对你失去希望、丢掉幻想,逐步疏远你,默默离开你,渐行渐远、形同陌路,随着时光流逝,仅存的一丝爱意也会不复存在,和你互道珍重,祝你且行且珍惜。有多少爱可以从头再来,有多少情能够天长地久?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注定孤独一生。三是爱情败给了形势。有时虽然两个人的爱情忠贞不渝、日月可鉴,但迫于形势,棒打鸳鸯,最终还是劳燕分飞,“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就是这个道理。牛郎织女、化蝶、霸王别姬、孟姜女、杜十娘、多尔衮与大玉儿的爱情故事数不胜数,那是一种人世间最凄美的爱情,王侯将相尚且如此,凡夫俗子又能奈何?当我们用心聆听《梁祝》《霸王别姬》《你》等神曲时,都能感受到那种荡气回肠、撕心裂肺的痛,正所谓“眼睁睁的看着你却无能为力,任你消失在世界的尽头……”。每个人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利,但是不一定有爱的资本和勇气。古人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这样的爱情。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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