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职务侵占400万会判多少年徒刑这个问题,宋喆被认定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王宝强公司资金400余万,他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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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在外诈骗180余人,共计金额高达400多元,他
400多元???是400多万元吧,如果是400多万元,那么久构成刑法上规定的诈骗数额非常巨大,其他人和他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者更高。
房产局公职人员你表达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职位,如果是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并且该钱财本该属于单位,那么他还会构成贪污罪。如果不是行政编制国家公务人员,并且该钱财本该属于单位,就触犯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想象竞合,从一重处罚。梁毅民究竟被判多少年
根据网上查询,所得到的结果,暂时没有关于梁毅民被判刑具体年数的信息。请提供更多背景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回答问题。
宋喆被认定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王宝强公司资金400余万,他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张起淮日前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则关于宋喆案的最新进展——“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结束。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至此,宋喆一案算是基本上结束了。
那么,等待宋喆的将会是怎样的刑罚呢?
尽管题主在提问中用的是“职务侵占和挪用”这样的表述,可能会让人认为宋喆是以两个罪名被起诉的,即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二者是存在着区别的。
一、法律规定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物资、设备等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宋喆行为定性宋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王宝强公司财产,一开始就是企图占为己有的,并不存在挪用后归还的可能。所以说宋喆构成职务侵占罪而非挪用资金罪。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宋喆侵占资金已达400万,数额特别巨大,极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还可能并处没收财产。同时,还需要将违法所得全部退还王宝强公司。
汤永剑汤传福判了几年刑
汤永剑和汤传福是中国四川省南充市一对父子,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罪名,于2018年被警方带走调查。2019年11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汤永剑和汤传福二人判决:汤永剑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汤传福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再次提醒公众要警惕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
好了,关于职务侵占400万会判多少年徒刑和宋喆被认定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王宝强公司资金400余万,他将会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