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债务人把房子卖给子女,债务人为了躲债,悄悄把房产转移到刚成年的孩子名下,再找债权人变更借款时间,债权人该怎么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债务人为了躲债,悄悄把房产转移到刚成年的孩子名下,再找债权人变更借款时间,债权人该怎么办
- 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怎么起诉
- 债务人在借钱后把不动产产权办到自己孩子名下,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债权人该怎么办
- 父母的房子卖给子女,按揭可以吗
- 欠债,人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儿子名下怎么办
-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 什么情况下卖房子不算财产转移
债务人为了躲债,悄悄把房产转移到刚成年的孩子名下,再找债权人变更借款时间,债权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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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题主所述情形,立法也从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赋予了债权人撤销权,而撤销权的形式需要通过法院审理,能否达到目的,重在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实债权人存在题目所述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一般转移财产尤其是房产,并非那么简单高效,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且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这个房管局的过户登记材料是十分重要的一份证据;另外,更改借款时间,作为一个理性的债权人,应该都不会如此操作,如果将借款时间更改至其办理过户登记之后,请求撤销的难度则大大增加,当然还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也即是说,如果仅是题主所述的情况那么简单,可以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得到发源地支持后迅速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再申请执行,如此则可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被执行人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怎么起诉
要看是借你钱前过户,还是后过户,后能行哈哈
债务人在借钱后把不动产产权办到自己孩子名下,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债权人该怎么办
您好!
交易价格双方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随意定价,不违法。但是会有两个结果:
税费,省不了。因为交易价格比较低,“真”交易,很容易完成。对于父母来讲,不会有什么后期的保障。税费为什么省不了?我们知道,在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税费,最低1%(房子对于父母满五唯一、子女无房且房产面积≤90㎡的情况下);更高来讲,有可能能达到9.6%(房子不满二、子女有房且房产交易面积>140㎡)。
所以,人们就会考虑通过降低交易价格的方式来节省税费。
但是在计算缴税基数的时候,基本算法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有的称为“评估价”)二者中较高者计征。
题主提出以1元钱卖给子女,在计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1块钱计征。税费,节省不了。
很容易完成“真”交易,会有什么结果?所谓的“真”,指的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子女把1块钱给父母,父母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成交价格过低,这个交易,双方真正履约完成。
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举两个例子对比一下:
示例(1):假设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元。缴纳完税费、子女把1块钱给到父母,变更了房本,这个交易就算完成了。
示例(2):假设父母与子女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因为房子成交总价太高、子女没那么多钱,所以,缴纳完税费之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没有把售房款真正给到父母。
第一个例子,从父母来讲,除了收到1块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护。第二个例子,对父母是有保护的。其实子女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万一哪天父母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可以通过主张对方违约的方式,要么要求子女真正支付购房款,要么要求过户无效、房产返还。这里无意挑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好,无所谓;万一哪天除了问题,其实有风险的是父母。
所以,这里仅仅给出一些提示:
父母要想把房子卖给子女,可以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这个价格,一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询问),反正税费也节省不了。
至于是不是要真收子女的购房款,自己家庭内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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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卖给子女,按揭可以吗
父母把房子卖给子女、子女符合批贷条件的可以贷款,子女应当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欠债,人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儿子名下怎么办
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转到他老婆名下是没用的。至于你说转到他儿子名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转移行为,哪怕是他儿子的钱买的,只要曾经在他名下都可以撤销转移行为用来抵债。
父母的房子以1元钱,卖给子女,这样的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您好!
交易价格双方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随意定价,不违法。但是会有两个结果:
税费,省不了。因为交易价格比较低,“真”交易,很容易完成。对于父母来讲,不会有什么后期的保障。税费为什么省不了?我们知道,在房产买卖过户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税费,最低1%(房子对于父母满五唯一、子女无房且房产面积≤90㎡的情况下);更高来讲,有可能能达到9.6%(房子不满二、子女有房且房产交易面积>140㎡)。
所以,人们就会考虑通过降低交易价格的方式来节省税费。
但是在计算缴税基数的时候,基本算法是: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有的称为“评估价”)二者中较高者计征。
题主提出以1元钱卖给子女,在计税的时候,肯定不会按照1块钱计征。税费,节省不了。
很容易完成“真”交易,会有什么结果?所谓的“真”,指的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子女把1块钱给父母,父母把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
因为成交价格过低,这个交易,双方真正履约完成。
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举两个例子对比一下:
示例(1):假设父母与子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格为1元。缴纳完税费、子女把1块钱给到父母,变更了房本,这个交易就算完成了。
示例(2):假设父母与子女约定的成交价格为5000元/㎡。因为房子成交总价太高、子女没那么多钱,所以,缴纳完税费之后,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子女没有把售房款真正给到父母。
第一个例子,从父母来讲,除了收到1块钱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保护。第二个例子,对父母是有保护的。其实子女并没有真正履行合同,万一哪天父母想把房子要回来,是可以通过主张对方违约的方式,要么要求子女真正支付购房款,要么要求过户无效、房产返还。这里无意挑拨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都好,无所谓;万一哪天除了问题,其实有风险的是父母。
所以,这里仅仅给出一些提示:
父母要想把房子卖给子女,可以直接按照政府指导价定价(这个价格,一般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都可询问),反正税费也节省不了。
至于是不是要真收子女的购房款,自己家庭内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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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卖房子不算财产转移
一般情况下,已经起诉或者查封以后低价或者无偿转让房子属于转移财产,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法院在执行程序有财产报告制度,要求报告之前一年内的财产状况,如果不合理的转让可能被撤销
首先要知道他卖这房产是不是明显低于市场价,如果是就是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法院会确认买卖无效;如果是正常价格出售,要看第三人也就是买房是不是知情,就是知道卖方是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买房是知情的,他就不是善意第三人,法院也会确认买卖无效;反之,如果买房是善意第三人的话,买卖是有效的,要保护正常的交易行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如果他卖了房子还有其他收入或财产的话,一样可以执行的,特别是城市里如果有工资的话很好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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