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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要付抚养费(给付抚养费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内容)

admin2个月前686

现在,和以前不同,离婚是一件可耻的事情。人们的观念变了,离婚率却高了。但是,在离婚中,往往是孩子受害最深,孩子的成长和教养问题成了一件麻烦的事情。那么,离婚后双方给予抚养费应注意哪些事项呢?为了给大家一个清晰的认识,123律师网将在下面详细讲解。给付抚养费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维修量。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如果有固定收入,子女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育儿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数额。可以看出,抚养费的金额一般在月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

2.维护费的支付方式。

根据父母的职业,原则上应该定期支付。通常,有工资收入的人应该按月或定期支付现金,农民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但如果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要谨慎处理。确需采取一次性支付的,要注意掌握条件。下列情况可以一次性支付:一是出国出境人员;二是有能力一次性缴纳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人、私营企业主等人员;3.下落不明的一方被记为财产;第四,双方自愿达成共识。

3.维护费的支付期限。

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一般到孩子18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托儿费。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支付到孩子18岁或者独立生活为止。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尤其是女方,都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当事人的请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往往满足以下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对方完全有能力一次性付款;不得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主张。

4.探视权的约定与处理。

离婚后,无子女的配偶有权探望子女,有子女的配偶及其家庭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被当事人忽视,但离婚协议中只是简单地写着孩子应该由某一方抚养,对探视权的时间、地点、方式没有太多明确的约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纠纷,就会再次被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当我们的婚姻律师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他们经常这样写探视权:

已婚女儿/儿子(生于、)与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支付X元抚养费,直至独立生活。男方享有每月探望两次的权利,并根据女儿的意愿在每月的一个星期五到约定地点探望女儿。如遇特殊情况,探视时间和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对方周五接孩子,周六或周日还孩子。建议明确具体的接送地点和方式。

一般来说,每个月的访问量不应该太多。如果探视过于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当孩子十多岁的时候,具体的探视时间和方法也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取孩子的独立意志一

相信认真看过文章的朋友应该关注一下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来说,他们可以把孩子抚养到成年,有能力养活自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123律师的在线律师,我们会为大家认真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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