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就说明双方对某些事项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就需要对一些事项的材料进行准备,如果还涉及到涉外因素的话,有需要准备什么呢?那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在起诉涉外离婚时,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结婚证;
(三)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在华居留证明;
(五)民事起诉书;
(六)授权委托书;
(七)书面意见;
(八)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多久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起诉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
三、涉外婚姻离婚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δ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三)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四)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五)涉外离婚案件,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涉外婚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起诉离婚时,如果想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自己的请求能够得到支持的话,这样就需要一些证据的支持,对于涉外离婚也是如此。这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