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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种类(欠条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规定)

admin1周前638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种类,欠条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欠款没有诉讼时效,但欠款纠纷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为: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清偿债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其他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至有关程序终结时止,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具有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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