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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可以取保候审吗
60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不是获得取保候审的必备条件,还需要根据其它情形综合评判其是否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期间影响孩子入党吗
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确定是否有罪还是没有罪。当然不影响子女的入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取保候审特定人员是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在取保候审阶段的犯罪嫌疑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取保候审有什么坏处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与执行机关相脱节,执行难以落到实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均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在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决定适用取保候审时,公安机关往往配合不力,甚至不愿执行,导致一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处于失控状态;保证人因为无人监督也认为是走过场而不切实履行保证义务。
加之,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没有通知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致使这些单位职工周围居民、村民不明真相,误以为是检察机关收了钱或某些干警徇私舞弊,放了犯罪嫌疑人,不但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而且弱化了群众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督力度。
扩展资料: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在实行资本主义的国家或地区,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
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法院取保候审意味什么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否被判刑、如何判刑还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决定。从司法实践来看,能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较轻的,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
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何才能在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取保候审及其需注意的若干事项?
文|吴斌律师诈骗犯罪辩护律师、经济犯罪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取保候审,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因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均希望可以取保候审。那么,取保候审是不是很容易?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取保候审又需要走哪些程序?取保候审成功后,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等问题,均是很多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都非常关心的问题。
笔者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司法实践,就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取保候审后的一些专业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条件
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律师,均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现实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及其家属,都误以为自己递交一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即可取保,其实,这是比较天真的想法。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申请,比较常见以及有效的作法是由辩护律师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基础,是建立在对案件情况进行了比较详细以及专业的了解之后,依据事实与法律,并进行比较有针对性地撰写出《取保候审申请书》,以此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概率。本文申请人为辩护律师,被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申请文件资料: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刑事授权委托书、近亲属的关系证明文件以及起关键作用的《关于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先到羁押当事人的看守所进行会见,会见主要是针对涉案罪名,是初犯还是累犯,如是未成年人必须特别注明,涉案时间、地点、人物、涉案金额等涉案情况进行沟通,并了解有无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等,并提出符合取保候审的辩护意见,最终形成书面的《关于某某涉嫌某某罪一案取保候审申请书》,并提交给审查机关。
三、审查取保候审的主体
审查主体:侦查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审查机关)
审查机关,首先会审查当事人是否是累犯,是否是犯罪集团的主犯,是否具有自伤、自残等办法逃避侦查,严重暴力性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当事人。
其次,审查申请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针对被申请人是否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事由,比如:
(一)当事人是否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当事人是否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当事人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当事人是否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审查决定期限:审查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取保候审的通知一般情况下会回函通知辩护律师,批准取保候审的通知一般情况下会直接通知被申请人近亲属。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执行机关:普通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涉及走私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海关缉私局;涉及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国家安全机关。
取保候审成功获得批准后,根据案件管辖原则,确定具体的执行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批准取保候审后,本文称为被取保候审人。
五、执行取保候审需要注意的事项
1.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两种:保证金和保证人,两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作为取保候审方式,不得两者兼用。
2.保证金数额确定原则: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成年人一千元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责令缴纳人民币五百元以上的保证金。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在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保证金。
3.保证人需具备的条件:(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2)保证人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保证人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4)保证人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当然,符合条件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以及成名子女,均可以做为保证人。
4.取保候审期间需履行的义务以及违法义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六、取保候审的解除
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比较少会主动通知被取保候审人解除取保候审,而是由被取保候审人或者辩护律师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向执行机关提出解除申请,后由执行机关进行解除。这点对于很多成功取保候审的当事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不进行解除,公安系统可能会继续显示你为取保候审人员,出国或者对工作都可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七、笔者的感悟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前中后事务会比本文所述内容烦杂、多变;因此,不懂之处,可与笔者联系沟通。
笔者认为,取保候审并非容易之事,但是作为辩护律师,依法依规尽职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即使机会很渺茫也要尽力去争取。毕竟,在笔者经办的多起刑事案件中,经过多翻的努力,依然可以实现N多起取保候审的成功案例,比如:饶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叶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雷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朱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案,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许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陈某某涉嫌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陈某某涉嫌赌博罪等案件。(由于篇幅有限,不一一列明)
笔者借此文呼吁,我们国内的司法机关可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释制度,对于不是故意杀人罪等八大类重罪的刑事案件,放宽取保候审的审批尺度。毕竟,取保候审既可以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照顾家庭或者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劳动,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又可以使他们感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还可以减少国家用于羁押人员的生活费、管理费用等项开支,从而减轻羁押场所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何乐而不为?况且,取保候审的难易程度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法治程度,此致。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情况,取保候审特定人员是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