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批准逮捕的程序的意思是指,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会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将提请批准逮捕书以及案卷材料、案卷证据移送至检察院的这一行为。
一、
提起批准逮捕的程序是什么意思
提起批准逮捕的程序的意思是指,通过刑事案件调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递交人民检察院,请求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的法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
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一种书面文件,分为三份。找法网提醒您,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为副本(入检方档案);第三联为原件,送交公安机关。每副对联的内容分为上联、正文和尾联:
1.标题在文件顶部分为两行,标明检察机关名称和文件类型;
2.编号,表示标题右下角的文件编号;
3.服务机构的名称。文本这部分是文件的中心,主要说明案由、审查意见、法律依据和决定内容。在文件末尾的右下角,注明文件制作的日期和年份,并加盖印章。在左下角,写下附件,包括文件的卷。
三、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