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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承担(再婚他婚前债务会拖累我吗)

admin1周前697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夫妻婚前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承担和再婚他婚前债务会拖累我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夫妻婚前债务是否由夫妻双方承担以及再婚他婚前债务会拖累我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女方隐瞒婚前债务,将男方购房款拿去还债男方能否追回
  2. 结婚之前,一方有欠款那结婚之后对方要不要与其一同偿还呢
  3. 老婆婚前债务,婚后遇到困难作为丈夫要不要帮着偿还
  4.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共同还债,离婚时法律承认吗
  5.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婚前借款婚后归个人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6. 再婚他婚前债务会拖累我吗
  7.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女方隐瞒婚前债务,将男方购房款拿去还债男方能否追回

朱身勇解答:

1、贫贱夫妻百事哀,往往不仅仅是经济本身的不足,更多是夫妻沟通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然后互相埋怨指责,升级矛盾,内耗成本,无心无力应对困难。

2、如果你接受了那是彩礼钱,无论是多少万,那么这个钱的支配权在于女方一家,你存于她卡中,也是在结婚之前,按时间和从法律层面来说,它就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了。所以,即便你们口头约定也是没有可追回的依据的了。它的使用,由你的妻子决定,如果你想让她用于你们的小家或孩子的治疗上,也只能是协商和让夫妻关系不对抗的状态下去沟通达成。

3、孩子是你们共同的,相信妈妈也都是爱孩子的,你妻子娘家那边的债务压力,让她们拿不出来钱资助你们,也要去正确理解,不要以对立面去看待她们就是见死不救,也不要认定女方要离就是为了要抚养费,谁养孩子都需要费用的。

4、离不离要看你们之间能不能正确处理婚姻里面的这些矛盾

冲突,有没有必要离这些都要来理性面对和分析,如果非要

离,孩子不满一周岁,抚养权一般会判给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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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一方有欠款那结婚之后对方要不要与其一同偿还呢

原则上不用一起偿还。当然,如果你愿意与他一起偿还也不是不行,法律不会干涉自愿将婚前债务转为婚后共同债务,然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还款。

在婚姻法中,一方婚前债务,不因登记结婚而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除非一方婚前债务是为了婚后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否则,另一方没有义务与欠款方共同还债。

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主要从结婚登记时间及婚前债务形成原因来划分。一般情况下,男女之间在登记之前,一方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在自己父母家庭内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与配偶无关联性,而应归于个人债务之内。

结婚登记之后形成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形成原因是为了双方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基本会被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应该是为了双方之间的利益,或双方没有任何争议而发生的债务,即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负责。

有时候,夫妻一方拖欠的债务可能是为了家庭生产经营所产生,但是因为经营失败而导致另一方不承认此种债务,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当时,没有另一方签字而无法起诉夫妻双方,导致债务执行受阻。

当然,很多夫妻可能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隐瞒、虚构事实不想还债,把共同债务归一方负责不可能得到法律保护。婚后进行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能由自己承担。比如赌博、嫖娼所拖欠的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题主所说一方婚前债务,如果不是为了夫妻双方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应该属于个人债务,不应该由另一方负责清偿。

老婆婚前债务,婚后遇到困难作为丈夫要不要帮着偿还

谢邀。从她闪婚、隐瞒、不喜欢你等关键词来看,她和你结婚是有目的的,只是为了让你帮她还钱而已。但是当你失去了提款机的功能,你对她来说已经没用了,所以她就想离婚了呗。

你是对她有感情的,但是石头是永远捂不热的。就算你借钱帮她还了所有的债,最多也只能暂时维系你们的婚姻一段时间。

试问当她没了金钱上的压力,她可自由了,想找什么样的男人就去找什么样的,她肯定会过河拆桥的。

可你呢?所有的债都要你还。

你不要以为帮她还债她就感激你,能爱上你,好好和你过一辈子了。我觉得不可能。

而且,如果你轻易帮她还了债,她会不会觉得你还是有油水可图的,然后再去借更多的债?

话说你这么帮她,她平时对你和对这个家怎么样啊?如果你觉得还好,她也尽到了一个妻子的本分,只是因为钱的问题会吵架,那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这段感情。

如果她一点儿都不作为,只是管你伸手要钱,那我要是你的话,就及时止损了。

说难听了,她就算装着对你好点儿,让你帮她还了债也好啊。可她连装都不愿意装,可见她是有多铁石心肠。

个人婚前债务,婚后共同还债,离婚时法律承认吗

不能索赔。

因为根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偿还,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会被认为是对共同债务的认可。

再者,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享有同样的权利,并不区分谁多谁少。偿还个人债务,属于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既然享有共同处分的权利,又怎么还能向另一方主张偿还呢。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婚前借款婚后归个人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深圳婚姻与财富律师根据实践经验,直接通俗的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比如说这个婚前的房产,车子,存款,工资,奖金等等这些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结婚之前的借款到底是个人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

结婚之前欠下的借款,一般情况是属于婚前个人的债务,不需要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但是也不是绝对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说这个夫妻双方在婚后有明确约定,这个婚前个人的借款还是由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那么这个个人的债务,通俗意义上理解就转化成共同的债务,另外一方也需要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如说在这个债务履行过程当中,如果是债务人要求或者另外一方面同意的情况之下,另外一方对这个债务进行了担保,那么这种情况另外一方也是需要承担债务的。

所以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是这个婚前的债务,原则上是属于个人的债务,另外一方是不需要承担的。除非是有特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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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他婚前债务会拖累我吗

答对于再婚的情形,其男方的婚前债务是不会拖累女方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其配偶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一方借的债务不还,另一方不承认或未签字的,被法院起诉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今日最高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随之而来的铺天盖地的解读。

最高法终于侧面回应了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存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婚姻法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条规定是用来处理夫妻双方与第三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规定。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原因在于,中国目前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除单独约定外,夫妻婚后获取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形成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第三人与夫妻一方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一般不可能知晓该债权债务是否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只能基于婚后财产共有制推定属于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夫妻一方抗辩第三人知晓举债并非夫妻共同意愿或抗辩该债权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由于举证的困难,另一方面在一些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中会存在夫妻一方恶意负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联合所谓的债权人来致使夫妻另一方承担莫须有的债务,以致于在很多审判案例中,夫妻其中一方成为了解释第24条的“受害者”。

如今最高院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共四条,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夫妻共同债务;

三、债权人能够证明的夫妻共同债务;

四、适用范围。

首先,第一方面的内容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一规定意在引导债权人在形成债务时,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为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尽可能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划重点);

其次,关于日常家庭生活支出所负担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再次,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之外的夫妻共同债务,明确了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即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范围所负担的债务;最后,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该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债务的认定标准,明确了举证责任的分配,同时对于风险的及早防范也做了重要提示。

然而,关于该司法解释似乎还有几点存在明显的争议

第一,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如何界定该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其数额应如何确定?

第二,按照该解释规定,此类没有判决给夫妻另一方的债权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具体怎么操作?

如果家庭财务的实际操控者在一方(财产在一方名下),若被执行一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那么如何解决?

第三,解释出台前,夫妻一方可能会成为虚假债务的受害方,那么解释出台后,夫妻双方联手“坑”债权人的“道德风险”甚至是法律风险的防范又如何规避?

这些都是要在实践当中具体去解决的疑问。

文河南广学律师事务所张贝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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