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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是代位继承人吗(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admin4个月前556

大家好,孙子是代位继承人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孙子是代位继承人吗和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孙子能代位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2. 孙子是法定继承人吗
  3. 孙子算法定继承人吗
  4. 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有什么不同
  5. 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6. 法定继承人包括孙子吗
  7. 孙子可以代父继承吗

孙子能代位继承爷爷的财产吗

法律主观:

孙子继承爷爷财产需要满足爷爷的子女先于爷爷死亡。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孙子是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指的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孙子不在上述范围,所以孙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但是祖父母可以立遗嘱让孙子继承遗产,或者孙子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孙子算法定继承人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对于孙子来说,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时候,才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如下:

①配偶、子女、父母

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有什么不同

我国《继承法》没有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一般认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因此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加以规定已无必要。

毫无疑问,代位继承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因继承不能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利益。但是,由于我国《继承法》在法定继承方面上仅仅对孙子女、外孙子女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却将其排除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而代位继承条件规定得又过于狭窄,这就使得在实践中涉及继承的诸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同时不明确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人地位也不符合我国关于继承的历史传统,又与《继承法》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相悖。

一、《继承法》代位继承条件过于狭窄且将孙子女、外孙子女排除在法定继承人之外与法相悖

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继承制度,多是以婚姻关系及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依据来划分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前已述及,《继承法》之所以没有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样将孙子女、外孙子女确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理由是《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已经死亡的父或母的位置来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此时,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而认为《继承法》再将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已无实际意义。

但应该看到,我国《继承法》对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规定得过于狭窄,而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非是代位继承发生的绝对唯一条件,代位继承能否最终实现还受到其他条件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而我国《继承法》第七条则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前提条件,即继承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就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如果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即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原因发生,其子女也会因“无位可代”而不能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这表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并不稳固。加之孙子女、外孙子女非法定继承人的先天缺欠,最终不利于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权益的保护,恐怕也有违代位继承制度的立法本意。

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精神,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反之在承担一定义务的同时也应享有一定的权利。我国《继承法》关于法定继承人的确定,在主要考虑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这一基础标准的同时,始终贯穿其中的是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精神。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互负抚养与赡养的义务。但与此同时《继承法》却仅规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继承权,而孙子女、外孙子女却不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孙子女、外孙子女只尽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义务,而不享有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权利。显而易见,这种规定与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相悖。

当然有人会认为,即使不将孙子女、外孙子女列为法定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有意愿将自己身后财产留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还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加以实现。但这样做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互负抚养与赡养义务,然而祖父母、外祖父母依照遗嘱方式获得遗产属于遗嘱继承,而孙子女、外孙子女依照遗嘱方式获得遗产却称之为受遗赠,这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其次,很多人特别是在广大农村由于人们法制观念淡漠、遗嘱意思不强,所以会使孙子女、外孙子女通过有效遗嘱以受遗赠方式获得遗产常常难以实现。再次,《继承法》关于受遗赠人二个月接受遗赠明示期的限制更使孙子女、外孙子女受遗赠的可能性在实务中大打折扣。

此外,由于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时期的主要家庭形式,将孙子女、外孙子女排除在法定继承人之外,实践中极易产生在被继承人有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况下,却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形。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在无遗嘱又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就将成为“绝产”,此时就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显而易见,这种状况有损于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利益,也与我国日益注重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立法趋势相悖。

二、增加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为代位继承的条件并明确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地位

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继承权的实现是指期待权转变为既得权。代位继承与本继承相对应,是指当继承人继承不能时,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行使继承权,即继承人的期待权发生流转,为代位人所承继,最终由代位人实现由期待权向既得权的转变,取得既得利益。

目前,根据世界各国对代位继承规定的条件来看,主要有三种情形:其一是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作为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我国继承法就采此观点(当然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除外);其二是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为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主要如日本采此观点;其三是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及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情形下都可代位继承,主要以德国为代表。

孙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是法定继承人吗

《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

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因此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公民可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孙子是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互指定的任何人,当然包括你了,但遗嘱的形式要件很重要,你要保证遗嘱合法有效。

属于法定继承人的有哪些,孙子女属于吗?

孙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外属于非法定继承人。

孙子女是否法定继承人?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孙子女不在继承人的范围内。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搐额。

所以你说的也不算是代位继承。

因该是发生两次继承。先是父母继承祖父母,在由孙子女继承父母

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不是法定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后,其孙子孙女才能继承,且属于代位继承。并不是法定继承。

儿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没有性别和先后次序之分。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是养兄弟姐妹,都可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但是被收养人与其亲兄弟姐妹之间和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的关系成立而消除,不得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扶养的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不能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互相继承了遗产的,仍可继承其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孙子属于合法继承人吗

孙子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只有在父母在继承前死亡代位继承或继承发生后父母死亡转继承。依据你说的情况按照《契税管理条例》规定: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应依据纳税数额缴纳契税。应纳税税额的依据:市场行情价格。依照法定继承取得土地、房产的,不缴纳所得税。法定继承人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非法定继承人取得的,属于赠与性行为,纳契税。。

孙子女,外孙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吗

您好!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才可以以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谢谢阅读!

孙子可否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顺序下可以做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你父亲应继承的份额,有遗嘱除外。

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继承顺位是怎么排列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如下:①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②子女。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③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根据《继承法》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继承权。④根据继承法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顺序: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指继承开始后,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其具有强制性。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优先继承全部遗产的权利,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不存在时,才能参加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平。

法定继承人包括孙子吗

一、法定继承人有孙子吗

1、法定继承人是没有孙子的,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过户房产,需要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当要缴纳过户的工本费,如果需要办理继承协议公证,需要交纳公证费。

孙子可以代父继承吗

一、孙子可以代父继承吗

1、孙子可以代父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只要被继承人的子女即孩子爸爸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孙子就可以代替他爸爸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关于孙子是代位继承人吗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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