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的知识,包括缓期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 有些人被判了死刑或有期徒刑,但为什么还要缓期执行
- 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啥意思
- 判五个月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 为什么被判刑几年后,缓期执行的罪犯后来却可以不用坐牢呢
- 缓期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
- 有些死刑却要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有什么意义
- 什么叫“缓刑”我们国家为什么有‘缓期执行’
有些人被判了死刑或有期徒刑,但为什么还要缓期执行
首先缓期执行适用并不限于
死刑
案件,对判决有期徒刑
以上的都可以缓期执行,这是对犯罪人的一种情节轻微考虑。一般都会有一个缓刑
期,在缓刑
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就不再追究刑罚。对于死刑
缓期执行案件,如果犯罪人在缓刑
期内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缓刑
期满后,就自动减为无期徒刑
,不再执行死刑
,否则可立即申请执行死刑
。这好似一个考验期间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啥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是指法院判决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限期的有期徒刑,但是将实际刑期在规定的刑罚执行期限内延迟执行。
在这段期限内,被告人不需要马上入狱服刑,而是要遵守一些法律规定,比如定期汇报情况、不犯罪等。
如果在缓刑期内被告人遵守相关规定,判决将终止;反之,判决将继续执行。
缓刑的目的是鼓励被告人改变自己的错误行为,避免其再次犯罪,同时有助于减轻监狱的负担。
判五个月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缓行,本来应该拘役五个月,关进看守所五个月,但因为情节比较轻,所以法院判了缓刑。
就是说不用进去了,但你期间不能再犯事,而且要按时到司法机关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法律学习,如果在这期间又犯事,就要被抓紧去了。如果没有犯事,就等于执行完毕了,就等于刑满释放了。
为什么被判刑几年后,缓期执行的罪犯后来却可以不用坐牢呢
不可以。
1、如果在嫌犯服刑期间,案件相关证据出现重大变动的(可以证明嫌犯无罪的),可以进行申诉,一旦法院重新审理并改判的,嫌犯一般会被无罪释放。如“呼格吉勒图案“、”赵作海“案等等。
2、如果在嫌犯服刑期间,发现一些证明其罪行较轻的证据,也可以进行申诉,但一般作用不大,因为已是终审判决,原则上不会随便缩减刑期,更不会改判缓刑。
3、所谓”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保外就医,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经检查确有重大疾病的,可以临时到监狱外看病,病好后再回监狱服刑。
缓期是什么意思缓期执行
缓期指的是法院在宣判判决后,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确实,并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作出判决并决定其缓期执行刑罚的刑罚执行方式。
缓期执行刑罚是对部分罪犯可以采用的一种判决方式,是指在判决中,判定被告人有罪,但可以暂缓实施刑罚,待缓刑期满后再执行刑罚的意思
有些死刑却要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有什么意义
谢邀!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
死刑分为缓期执行,和立即执行两种,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应当判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并宣告可以判,缓期两年执行,一个人被判死缓,具有不确定性,形法第五十条规定:两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执行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什么叫“缓刑”我们国家为什么有‘缓期执行’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国刑法中的缓刑,采用的是司法制的缓执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执行制度在实践中对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缓执行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难以达到缓刑的真正目的,确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应结合我国的司法实际,采用暂缓量刑制度,以暂缓量刑来替代现行的暂缓执行。缓刑与死缓的区别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四、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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