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确定应当按照权利人因为被侵权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那么就按照侵权人因为侵犯他人权利所获得的利益来确定,都无法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商标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商标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商标侵权赔偿金额的确认需要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二、商标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
商标侵权赔偿的相关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提醒您,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
三、商标侵权的认定
商标侵权的认定方法:
1.是否有违法行为存在;
2.是否有损害事实发生;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