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人的定义即为经营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的业务也就是行纪业务的当事人。行纪人的义务包括了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妥善保管委托物、负担行纪费用、委托物处置的义务等,行纪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行纪人是如何定义的
行纪人的定义就是经营行纪业务的当事人。行纪业务系指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的业务,诸如财产买卖、有价证券买卖、代为保险、代为出版、代收债权、代为租赁、代售入场券、代登广告等。行纪人负有以下义务:以自己的名义代委托人进行交易;遵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妥善保管将出售或已购入的货物;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为必要的处分委托出售之物的行为。行纪人享有以下权利:报酬和费用请求权;拍卖提存权;介入权。
二、行纪人的义务
行纪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直接履行义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妥善保管委托物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负担行纪费用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行纪人不按指示价格处理事务的法律后果
行纪人不按指示价格处理事务的法律后果:
1.行纪人以低于指示价格卖出或者以高于指示价格买入。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指定的价格买入时,应当及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在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行纪人擅自作主变更指示而作为的,对于违背委托人利益而带来的后果,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
2.当执行委托任务的结果比合同规定的条件更为优越时,即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低于指定价格买入,使委托人增加了收入或者节约了开支,其增加的利益,应当归属于委托人,但行纪人可以要求增加报酬。如果行纪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提醒您,行纪人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