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宝马男施暴犯法吗的问题,以及和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砍身亡这件事电动车主会定什么罪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如何看待昆山宝马男持刀砍人反被砍身亡这件事电动车主会定什么罪
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因为纹身男的一时逞强,结果自己反被电动车男追杀至死,我个人是支持电动车男构成正当防卫的,但是司法认定是存在难度....
事件回顾1、2018年8月27日,在昆山市一十字路口,一宝马车因一电动车阻挡了其变道,车上一男子下车找电动车男争论,接着一个女子下车把电动车男的电动车搬到了路的一边,此时双方都相安无事。
2、正当宝马车男准备回到车上时,此时一个纹身男突然下车冲向电动车男,动手追打电动车男,双方开始打起来,期间宝马车有试图阻止,但是没有效果。
3、更令人意向不到的一幕出现了,纹身男突然跑回宝马车,从宝马车上拿出了一把砍刀,追着电动车男砍了起来,电动车男不断躲避,双方扭打到路中央。
4、随后,电动车男把纹身男手上的砍刀夺了过来,完成了一起“反杀”,追着电动车男开始砍杀,据闻现场状况惨烈,纹身男的肠子都被砍出来了....
电动车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的规定,面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犯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行为,受害人是有无限防卫权的。何为“无限防卫权”,意思就是即使你在防卫过程中杀人了侵害者,你也是不构成犯罪的,而一般的防卫权则是会构成防卫过当。
在本案中,如果在纹身男追砍电动车男的过程中,电动车男直接夺下刀来,一刀致命,把纹身男杀了,那自然就不存在争议了,电动车男的行为必定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因为纹身男拿砍刀追杀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了电动车男的生命安全,电动车男有权行使无限防卫权,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在看过视频之后,我发现现在本案的问题在于,电动车男一共是有两次追砍的,第一次追砍毫无疑问是没问题的,问题是第一次追砍后,电动车男手上的刀掉落了,这个时候纹身男已经转身脱离,此时电动车男继续捡起刀追砍纹身男,这个时候还能否构成正当防卫,我想到时候必将成为检察院和辩护人争论的重点
大家对于电动车男第二次砍杀行为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你是怎样看待这次昆山白衣电瓶车男与宝马纹身男之间发生的案件的
宝马纹身男刘某与白衣电瓶车于某因交通路线发生口角,致使一人死亡。对此,从当时监控记录看:一开始宝马车在实线上违法变道到停车手持刀具砍向白衣电瓶车于某,不慎将刀落地被于某抢在手中回复刺向刘某数刀,使刘某抢救无效死亡…
此案也引起了国外的关注。
德国之声专门就此案采访了刑法案件专家格隆斯特(BenjaminGrunst),格隆斯特表示,按照德国刑法的定义,于某某虽然杀人,但他的行为明确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假如以后白衣男被判无罪,给社会带来的利绝对大于弊。如果判严重了,我就说说我自己对此次事件判决的利弊。利:威慑犯罪分子,鼓舞社会正气。
如果白衣男无罪释放,传递给那些寻滋闹事之人的信息就是,你敢威胁我生命,那么我的防卫措施将更有底气。假如你敢拿凶器出来,就是一场生死之搏,你作为寻滋闹事者,你要承担所有后果。这可以让以后那些私藏管制刀具的犯罪分子心生恐惧,让他们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无法无天了。
另外对整个社会的正义之风一次很大的鼓舞,告诉所有善良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搏之。以后再遇到坏人寻滋闹事,我们的路人都敢出手相助了,使整个社会正义者都没有后顾之忧。可以给我们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价值体系提升一定的层次。
弊:某些犯罪分子会更极端,更心狠手辣
这肯定只是少部分丧心病狂之人,假如白衣男于某是名警察呢?我相信法院最后会公平公正!
广州宝马撞人事件是何心态
刚看到这个问答,我特意上网上查了一下这件事的具体细节。
一个22岁的小伙子,家里是做生意的,自己开车从店里出来,走在路上直接冲进人群,被撞者有开开心心跟着母亲买新衣服的孩子,有急急忙忙给顾客送餐的外卖小哥。现场响起了撕心裂肺的痛哭声。在这个临近2023新年的日子,多么让人心痛。而这个肇事者,撞完人之后,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逃逸。并且为了躲避警察追逃,拿出大把百元大钞洒向窗外。最后被抓前,还撞倒一位刑警。
整个过程看完后,像演电影一样在我眼前晃过。具体几死几伤我没有记住。但是心里的这种是悲愤,还是揪心的说不明道不白的情绪迟迟不去。这些场景,在我的心里,没有一丝对肇事者开脱的借口。虽然他年龄不大,如果是自己的亲属,可能会觉得惋惜,但是我对他,没有一丝可惜的心态。就因为年龄小,都能做出这样恶毒的事情,更应该严惩。他的行为,枪毙都不让人宽心。
要说他自己是什么心态。我看他就是骨子里带着恶毒的一个人。就拿为了逃逸,能冷静的想到往窗外扔钱的做法,就不难看出,他撞人后没有平常人的惊慌,害怕。没人知道一个出门前父母看着都很正常的人,为什么出门后突然变成恶魔。只是他犯罪的整个过程,看他的心智很成熟。并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
真心希望死者家属能够尽快从失去亲人的阴影里走出来,也愿逝者安息,一路走好。??????????????
家暴会对对方造成心理健康问题吗
感谢悟空邀请。
家暴肯定会给对方带来心理健康问题。
问题是婚姻是自由的,婚姻法允许离婚,那么家暴的受害一方为什么要忍受家暴而不选择离婚呢?
只能说受害一方有所图谋而甘愿生活在家暴的阴影只中。
也许是图施暴者的金钱物质吧。不是有一句话叫做“宁可坐着宝马哭也不骑着自行车笑。”吗?你说为嫁豪门已经做好了哭的思想准备,已经打过了准备挨打受气的预防针,我想这样的家暴受害者不会有什么心理健康问题吧?
还有就是生活不捡点,干了见不得人的事情,气得伴侣失去理智而施行了家庭暴力,如果真的是这种情况,那受害者也同样的给施暴者带来了心理健康问题,双方半斤八两吧。
孝顺的老公是好老公吗
谢谢悟空邀请回答?亲们友友们晚上好,孝顺的老公垦定是好老公,顶级的好男人,为天下第一的好老公们点赞,向你们学习,望你们保持好你们的好老公头衔,永永远远做个好老公,让你们的家庭和睦,么幸福的生活一定美美哒啊?说的不对么请谅解一下谢谢!祝各位亲们友友们铁粉们,开心快乐过好每一天都不同。????????????
昆山宝马男被捅死事件中,有些人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没有错,你有何看法
我是个外行人,针对部分质疑“宝马男”逃跑以后还继续砍他是否涉嫌防卫过当,我在此补充一点,请大家注意以下细节:先是“宝马男”下车打电动车主,然后还不“过瘾”转身返回车里拿出砍刀来继续向实际意义上的被害人(电动车主)行凶,那么问题来了:按照那些赞同电动车主涉嫌防卫过当的说法的思路,当“宝马男”终止殴打电动车主返回车上拿出砍刀(在砍刀未拿出来之前)是否应该认定其已经“终止了不法侵害”?可事实上却是他赤手空拳还打不过瘾以至于变本加厉从车里拿出凶器来继续行凶!在行凶过程中凶器掉落反而被受害人(电动车主)捡起来进行防卫,然后“宝马男”逃跑,你们又凭什么就可以认定“宝马男”没有还手之力?凭什么断定“宝马男”不是返回车里拿出更为厉害的武器出来?也许你可以断定他车上没有核武器但你凭什么可以断定他车上没有枪支或者其他凶器呢?所以说电动车主一直都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在电动车主不能完全确认“宝马男”彻底丧失抵抗能力之前其一直处于随时可能被杀的极端环境中,所以我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完全适应正当防卫!请法律界的有识之士有正义感的法律界人士帮忙补充,为无辜的受害者争取合法权益!感谢![祈祷][祈祷][祈祷]
关于宝马男施暴犯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