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什么决定执行,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哪决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法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申请回避的人应当中止参与本案,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法律依据
第55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法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法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