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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应该归谁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大家的)

admin2个月前627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的知识,包括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应该归谁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大家的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小区有哪些公共收益你觉得该如何使用并分配
  2. 物业强占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业主该怎么办,有何依据
  3. 物业公司是包干制,请问小区公共物业有收益需不需要公布给业主知道
  4. 小区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分红,你怎么看
  5.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
  6.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公司出租业主共有区域,收益用于全体业主可以吗
  7. 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应该归谁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大家的

小区有哪些公共收益你觉得该如何使用并分配

在法典生效之前,再讨论一下“公共收益”这个热点问题。

所谓“公共收益”,通俗的说,就是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后,挣到的钱。

那么哪些部分才是公共部分呢?《民法典》在这个问题上,基本沿用了原《物权法》的相关界定,可以概括为如下表述:

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除城镇公共道路、绿地以及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由此,公共收益的范围就非常广了:

广告类:指利用电梯、门闸道闸、多媒体电视、滚屏灯箱、楼房墙体等其他公共区域做的广告;停车类:利用道路划出的车位,以及业主专有的停车场车位收益;

其他还有:门面、摊位收益;球场、会所、游泳池、活动室等经营收入;宽带、通信运营管理费;自动售货机、售水机、快递柜、生鲜柜的占地费;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用房的房租等等。

那么这个钱应该怎么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的原则规定是: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那么这个钱应该怎么用?这个就比较复杂了:

法典之前,一般主要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近年来,许多小区将收益以红包形式返还业主,这个事情还是引起了较大争议。

目前来看,某些地区,例如深圳,就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

业主大会不得决定向业主分配共有资金的收益。

也就是说,应该把这块钱尽量补充进维修资金,作为小区的“养老金”。

物业强占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业主该怎么办,有何依据

首先回答:物业强占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是不合法的。

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2条和73条的规定,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入楼梯间、电梯间、户外墙面和绿地等,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

因此,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停车费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享、共同管理。但是,物业公司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基于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在收益中提取部分作为管理服务费用。

处理方式:由于小区广告费和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单个业主出面去解决问题可能会收效甚微。因此,解决此类问题应该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协商解决。

第一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平等协商解决。拿出法律依据,要求物业公司明确相关收入总和、明细、用途,并在业主范围内公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定期进行整改。

第二步,请求第三方介入。如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政府机构参与协调的方式达成协议。

第三步,法律诉诸法律。在第一步和第二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需要寻求法律途径,可以通过仲裁、法院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第四步,更换物业公司。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如果物业公司屡教不改,则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聘其他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是包干制,请问小区公共物业有收益需不需要公布给业主知道

啥应不应该,有几个公布的,就算公布了,可信度又有多高呢?表面文章没意思,多为小区服务,搞好与业主关糸,比啥不强。

小区用公共收益给业主分红,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经营的小区公共收益可以按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用于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

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前期物业管理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小区房屋规划建设到交付使用,一直都有业主的存在,开发商就是所谓的大业主。大业主将房屋出售前,同样需要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维护小区物业服务,完善相关程序后才可以出售,就有了“前期物业管理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结算都有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是可以的。

仅供参考,相互学习交流!

小区公共收益属于谁

小区公共收益应该归广大业主所有,因为业主们在买房时所有的公共部分都已经均摊了,维护公共部分的建设费由业主承担,同理公共部分产生的收益也应由业主共享!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公司出租业主共有区域,收益用于全体业主可以吗

谢谢邀请!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经营的小区公共收益可以按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用于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

首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前期物业管理规定。可以这样理解,小区房屋规划建设到交付使用,一直都有业主的存在,开发商就是所谓的大业主。大业主将房屋出售前,同样需要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维护小区物业服务,完善相关程序后才可以出售,就有了“前期物业管理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对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结算都有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是可以的。

仅供参考,相互学习交流!

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应该归谁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大家的

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归全体业主共有,只不过物业有权代收而已。

这部分广告收费(包括电梯内和电梯门外)在性质上属于公共建设资金,用于小区内公共设备的建成、维护以及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后作他用。

法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另外,该条例还规定,全体业主对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公用资金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对于公共收益应该通过向业主大会汇报、公告等方式向全体业主通报和公示。

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留言评论

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电梯内的广告收费应该归谁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大家的、小区公共部分广告收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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