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投诉企业去什么部门好(投诉企业去哪个部门)

admin1周前122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投诉企业去什么部门好,投诉企业去哪个部门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投诉公司态度问题找什么部门
  2. 职工投诉单位应去什么部门
  3. 投诉企业去哪个部门
  4. 公司投诉找什么部门
  5. 员工投诉公司向什么部门投诉
  6. 企业投诉找哪个部门
  7. 投诉一般都是什么部门处理

投诉公司态度问题找什么部门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为了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在购买时仔细查看商品的包装,生产日期、质量等等,如果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服务问题是可以对生产公司进行投诉的,那么,投诉公司态度问题找什么部门?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投诉公司态度问题找什么部门

可以到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二、消费者投诉注意什么问题

1、投诉要及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及时投诉有利于正确判断商品损坏程度与正常磨损的区别,能够比较准确地说明情况,特别是有关服务质量等问题尤其重要。

2、要实事求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无论与责任人——生产单位或销售、经营者进行协商,或向受理产品质量问题部门投诉,应实事求是说明或写明情况,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不隐瞒事实真相。

3、要求和意见要合理合法:投诉理由要正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材料要完备:投诉时向受理部门写出文字材料,提供购货时的发票或售货凭证。

5、证据要确凿:

(1)提供有关产品造成损害的证据;

(2)提供损害是由产品或服务缺陷造成的证据。

三、消费者投诉存在哪些误区

1、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2、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3、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4、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5、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6、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7、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投诉公司态度问题找什么部门的内容,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家存在服务态度问题是可以到公司的客服部门进行投诉的,也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职工投诉单位应去什么部门

法律主观:

一、员工应如何投诉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支付生活补助费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违法乱收费等。(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11)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二、员工投诉单位时要注意什么劳动者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过程中需注意五个事项,以利维权。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四是投诉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投诉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五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投诉企业去哪个部门

投诉企业应当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作为企业在进行经营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注重盈利之外,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对于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需要进行承担,如果遇到企业侵权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点: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即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争议;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一项重要职能。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的过程为:

(1)收理消费者的投诉;

(2)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处理、答复;

(3)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保护消费者的行政机关主要有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投诉找什么部门

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起诉进行一下流程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员工投诉公司向什么部门投诉

员工投诉公司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出现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员工投诉公司可向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收到投诉后,会指派相关人员前来核实处理。

2、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追索劳动报酬的仲裁案件,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劳动者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于生效的判决,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行政部门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各级机构。

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是属于普遍管辖。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企业投诉找哪个部门

想要投诉企业具体需要看属于什么纠纷,如果属于劳动纠纷则可以去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属于消费者纠纷,则可以去消费者协会维权

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投诉一般都是什么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bk.12364.com/flbk/049dd087728b6988.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