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120接线员失职犯法吗,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那些为不负责任的120接线员辩解的人都是什么人
实践出真知,现在比如你是接线员,你试下,要想得到准确地址,无论是打110确定,还是去找学校核实,要多长时间就有一个客观评论了。鉴于你们都知道结果了,我觉得可以为当时接线员多算20分钟时间
120急救不及时应承担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来说:
首先是违约责任:医疗服务合同应当属于诺成、有偿、不要式合同。因为120的特殊性,医疗服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其具有强制缔约义务。因此,即使120在接到电话后未派车前往救助,也应视为双方已经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其次是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综上,如果出现救治延误或处理不当造成患者死亡的情况,家属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以及延误救治与患者死亡原因的关联程度,向120调度中心主张赔偿,120调度中心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相关培训中心的培训情况以及调度员的过错程度进行追偿。
从行政责任来说: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三)急救中心(站)因指挥调度或者费用等因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我国多地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以《郑州市社会急救医疗条例》为例,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紧急医疗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调度指令的;(三)未按照规定登记、保存和上报急救医疗信息的;(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从刑事责任来说:
如果行为人系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可能会涉嫌医疗事故罪,具体还要根据就诊人死亡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界定。但120调度员可能不属于医务人员,作为急救中心的普通工作人员来说,考虑到120属于国家层面上唯一的医疗应急求助电话,此处可思考调度员的岗位以及调度行为是否属于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如果调度员的工作性质被认定为行政管理职权,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如果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可能涉嫌玩忽职守罪。反之,则可能很难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还需要依据事实进行界定。
120的医护有没有义务抬病人下楼是不是病人家属要求太多了
现在的120基本是要收费的,既然要收费抬病人下楼就不存在义不义务,而是120职责所在,再说如果遇到的家属也是老人或是小孩,你叫人怎么抬?。
120接线员态度不好怎么投诉
卫生局举报电话是12320,卫生局投诉方式包括:直接拨打12320举报电话就报;可向卫生局或者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
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如果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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