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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后有子女不同意怎么继承(该怎么办)

admin1周前886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遗嘱公证后有子女不同意怎么继承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遗嘱公证后有子女不同意怎么继承的知识,包括父母去世,房产有遗嘱,有一子女不同意过户房产证,该怎么办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有遗嘱,但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2. 夫妻一方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其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3. 父母找了律师做了遗嘱,生效后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应该如何执行遗嘱
  4. 有遗嘱,但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5. 有二个子女经过遗嘱公证将房产给其中一个继承时,还需要其它子女同意吗
  6. 父母立了公证遗嘱,一方去世,我怎样办继承
  7. 父母去世,房产有遗嘱,有一子女不同意过户房产证,该怎么办

有遗嘱,但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即便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但是在房产过户时,不动产登记部门还是会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签字,否则还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只要时认为遗嘱的效力与否应当要由其他部门进行审查,若仅根据当事人自行提供的遗嘱便办理产权过户,可能损害到其他继承人的利益。

所以,若是其他继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只能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法院会通知其他继承人应诉,若其他继承人没有到场,则缺席审理并视为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将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

若法院判决房产由你继承,届时可以凭借着法院的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一般来说,持有有法院的文书,不动产登记部门都会予以配合。若仍然不肯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函,对方也会配合执行。

夫妻一方去世后,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另一方,这种情况其子女有权继承房产吗

您好!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以上结论,有两个意思:

如果遗嘱合法有效,则子女无权继承房产。

遗嘱继承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意这项规定的表述方式。其表达意思是: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所以,夫妻一方过世,如果去世人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无须考虑法定继承人(例如,题主提到的子女),由遗嘱继承人继承。

但是,如果无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执行——这个时候,去世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去世人健在的父母,在无触发丧失继承权行为的情况下,均有继承权,原则上平分遗产。

房子中去世人的生前份额,归健在一方

这个结论表达的意思是:

遗嘱人立入遗嘱的,只能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产,指的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

举两个例子:

房子如果全部属于个人。那么,这个房子都可以立入遗嘱。房子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遗嘱人只能将房子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立入遗嘱,而不是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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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找了律师做了遗嘱,生效后房产过户还需要其他子女同意吗应该如何执行遗嘱

一般来说,常见的遗嘱有自书、代书、公证遗嘱,且遗嘱可以随时变更、撤销。这样一来,遗嘱有可能存在多种形式的遗嘱,还可能存在一份,两份,甚至多份遗嘱。

继承人仅拿着一份遗嘱要求过户,这个时候房管局如何判断该遗嘱是最终的遗嘱?所以,为了保障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核实遗嘱的真实有效,房管局都会要求其他继承人都必须到场签字。

虽然找律师做了遗嘱,这种应该属于代书遗嘱形式,基本很难单独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以,还是需要其他继承人共同配合办理手续。若其他继承人拒不配合,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该房产。法院若判决该房产由你继承,即便其他子女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凭借着法院生效的判决,房管局是会给你办理过户。

有遗嘱,但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怎么办

您好!

有遗嘱,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对分配不统一、达不成一致,可以走诉讼程序。当然,如果不想亲情过于破裂,可以先调解,调解不成就要诉诸法院。大概率是按照遗嘱执行。

有二个子女经过遗嘱公证将房产给其中一个继承时,还需要其它子女同意吗

您好!

这里有两个时间点:一个是做公证遗嘱的时候,一个是未来遗嘱生效、办理继承的时候。

订立公证遗嘱的时候,不需要征求任何其他人同意,包括指定的继承人。

凭借公证遗嘱办理继承的时候,不一定。按照目前通行的做法,是需要征求其他子女(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意的。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分别做一个说明。

订立公证遗嘱,无需经他人同意

首先需要明确的原则是:订立遗嘱,本身就是出自于个人的意愿,不需要经过任何其他人同意。这是最基本的前提。

公证遗嘱肯定是在公证处订立。正常情况下,公证人员都会确认订立人的意愿、财产状况、继承人状况等。这个过程中,是不能有继承人(包括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在场的。目的,就是为了确认完全出于订立人的个人本意。

办理继承手续,多数情况下,需要征求所有继承人意见

既然有了公证遗嘱这个“效力最高”的法律文书,按理说发生继承之后,应该可以直接凭着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手续了吧?现实不完全是这样。从目前做法上有两类:

一类是直接办理过户。有些地方没问题,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拿着公证遗嘱,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就可以。

第二类,必须要先办理继承手续。但是,多数地方还不行——还必须要办理一个继承手续,才能完成遗产过户,例如现金支取、房产登记变更等。

具体原因不解释了。如果面临的是第二类情况,就必须要征求所有继承人的意见。意见一致的,再去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意见不一致的,去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判决书》。有这个凭证之后,就可以去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遗产支取或者过户手续。

父母立了公证遗嘱,一方去世,我怎样办继承

1.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证明效力最高,有公证遗嘱的存在必然已经排除了法定继承的继承规则。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被继承人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所以,你的父母有一方已经去世,你能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看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如何约定的。

2.如果公证遗嘱已经写明:其遗产由你或者你的兄弟姐妹或者你父母一方继承的话,应严格按照遗嘱内容来操作,或者他们自行将遗产捐献给国家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等,其遗嘱依然有效,这属于对自己个人生前财产的处分,他人无权干涉。

3.综上,父母立了公证遗嘱,即使一方去世,你作为你父母的子女也应按照其遗嘱内容来遵守,尊重其个人意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头条,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法律常识。

父母去世,房产有遗嘱,有一子女不同意过户房产证,该怎么办

这要看遗嘱的效力。

我们看看继承法有关遗嘱的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并非有遗嘱就按遗嘱办理继承,要看遗嘱是否有效。不同意的那个子女是不是主张遗嘱无效,主张遗嘱无效要举证无效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遗嘱。如果不同意的那个子女符合继承法第十九条的情形他反对也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遗嘱有效,没有其他情形遗嘱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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