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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的放弃是指(房屋放弃产权和赠与是一个意思吗)

admin3个月前554

其实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房屋放弃产权和赠与是一个意思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2. 房屋放弃产权和赠与是一个意思吗
  3. 不主张遗产继承多长时间视为放弃
  4. 房子公证了,妹妹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放弃房产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您好!

不得不说,按照目前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办理继承,尤其是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题主遇到的这种问题,很现实,甚至还有很多继承人移居海外、找不到等情况,更麻烦。就题主两个问题先给出结论,随后说明:

放弃继承权,需要公证。不存在二十年未办理继承手续就不能继承的情况。放弃继承权公证

首先需要说明一点:放弃继承权,是不必须公证的。但适用情况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当着办理机构的面签订书面放弃声明。

继承人分散在各地,无法全部到场,在某继承人同意放弃的情况下,可以不到场办理。那么,就必须需要有一个可以证明本人主动放弃的凭证。

这个凭证,单从书面资料或者音像视频等角度,不足以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不能判断这类材料是不是本人书写的(例如,如何证明是放弃人本人书写的)、是不是主动自愿的(即便有视频),而且也不会花时间去审核。他们要的是一个由国家公信力机关出具的证明,这样的话不用担风险。

所以,在继承人不能全部到场的情况下,就需要放弃人在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放弃继承权公证。

不存在不办理继承、过期就不能继承的问题

最简单的逻辑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家族财产,只要家产还在,就没有有效期一说,不能说“过了期,财产就没了”。

题主提到的二十年,其实指的是民事领域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继承纠纷也属于民事范畴,所以适用于二十年这个期限约束:如果超过二十年没有继承,那么,即便有争议纠纷——没有遗嘱,就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执行;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遗嘱执行,不得抗辩。

当然,这个“二十年”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延长的,涉及到的情况比较复杂,不再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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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放弃产权和赠与是一个意思吗

不是。

房屋放弃产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房屋产权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

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不主张遗产继承多长时间视为放弃

没有时间规定。继承权的放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为接受继承。

1、继承权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就从期待权转变为既得权。继承权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被剥夺。

2、继承权为期待权,故放弃的意思表示应在继承开始以后(转为既得权)表示,在继承开始前作弃权意思表示的,不发生效力。(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房子公证了,妹妹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房子公证了,姝姝放弃继承权有效么,我觉得应该是有效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假如我们家的房子以前是我和我姝姝共用房产,现在国家所有的房子都必须发放房产证,所以就在房产证上经过公证这房产证有我和姝妹两的名家,后来妹妹出嫁了,她主动放弃了房子继承权,经过再次公证,这房子归我一个人所有应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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