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有哪些文件,对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特别规定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是: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3.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法律依据
第66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大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破产,应当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