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我干了三个月没有和我签合同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和三个月不签合同直接离职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干了五年没签劳动合同和保险应得到什么补偿
1、劳动者工作了五年,没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和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4、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7、(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8、(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2、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3、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5、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6、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7、(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8、(二)低于当地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9、(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20、(四)解除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1、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5、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三个月必须干三个月吗
1、劳动合同签三个月,不是要干三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时所约定的期限,如果是三个月,那么三个月内,如果觉得个人不适应,公司和岗位的工作条件和自己不匹配,感悟的需求也可以在三月内离职。
2、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都是自由的丝印配合员工办理好离职手续,结算信誉工资。
三、工作了5年,公司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1、离开吧,你认为这样的公司继续呆下去还有意义么?先不谈赔偿的事情,就单单是不给你交社保这件事,就反映出公司根本没把你当回事,也没有考虑你的情况,或者说你在这个公司根本就没有存在感,那还在这里干什么呢!走吧!
2、如果你想告公司,希望得到赔偿的话,就把你和公司是雇佣关注的证明保留好,比如工资条,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可以证明你是这个公司的员工,然后拿着这些到劳动部门去申诉吧,但是结果不一定很顺利,得做好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四、我在肯德基(KFC)刚签了一份2年的合同,想中途不干,应该怎么办
要看你是全职还是兼职兼职问题不大,关键如果你是全职的话合同签的一年你只干2个月就走人依据合同KFC有权向你提出赔偿主要是全职要交5金1险你不干了KFC要叫你赔点钱前一个月基本上都是学习+练习本来工时就不多没几个钱入手还叫你赔点那你还去干什么一般店都想招长期的不然花了时间人员培训你刚带出来你就走了又要招人培训的至于工资问题你在那干了一天都会得到一天的工资KFC这点还是不会乱来的如果你进来了学东西很快你想离职管理组会挽留你的毕竟老员工好用些如果不行老是犯错离职会很容易谁想要老犯错误的员工考虑清楚再去吧毕竟这要签合同的不是儿戏KFC虽然能学到东西但是那是在管理组的阶段服务组能学的东西不多。。附带句:我就是KFC的员工进店快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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