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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admin1周前586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自动保护原则

1、《伯尔尼公约》规定,作者依国民待遇原则在其他同盟成员国享有和行使其作品的著作权,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也即,作者著作权的获得不以履行公约某成员国规定的手续(如果或即使该国有此规定)为条件。

2、自动保护原则,源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是《伯尔尼公约》五项原则的第二项。

二、只要是传授和复制的作品都可以依据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1、复制权,是著作权人众多经济权利中的一种。由于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通的传播利用方式。

2、导读:复制权,是著作权人众多经济权利中的一种。由于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通的传播利用方式。

3、著作权所有人利用作品的权利,它是通过复制这种使用方式来实现的。我国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复制,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这是例举式的定义。定义“复制”应把握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复制是一种利用作品的行为和方法,而利用作品的方法并非仅仅复制,所以,复制的定义必须反映出它与其他利用作品的方法的区别。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定义必须反映复制的本质属性,即再现作品。再现作品是指其表现形式与内容的再现,并非载体本身的改变。因此,复制可以表述为“非创造性地再现作品的行为”。

4、作为复制的对象——作品,我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定义为“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构成作品的基本要求是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也是世界各国著作权法普遍采用的原则。

5、只要是传授和复制的作品都可以依据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复制目的不得含有营利要素,否则复制被视为非法。有迹象表明,知识产权领域内的侵权行为已在诸如非法制作、发行等行业形成了有组织的犯罪。它导致了一个新市场——非法复制市场的形成,该市场发育成熟,并且已充斥了各国国内,它使作者忧虑,表演艺术家恐慌,甚至全面牵制了政府当局的行动,对合法复制品的各种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害。

6、所谓侵权复制是指除合理复制外、以盈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亦不向其支付报酬而进行的复制。

文章分享结束,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和我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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