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函对方拒收和寄送解除通知员工拒收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书面通知对方拒收怎么办
1、合同有约定地址,公司如果未收到个人信息变更证明的,合同的约定地址,即为法定人的法定地址,寄送法律文书类的文件,你要用挂号信的形式去寄,就算是法律上的送达了。
2、记得,需用挂号信的形式去寄送。只有挂号信的形式,才能作为送达依据的,挂号信是法定的法律依据的一种
3、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4、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5、总之,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应当认识到,只要依法按送达程序操作,解除劳动合同文书是肯定能送达到的。
6、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只表明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说明其是否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如果员工对公司的决定不服,则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员工采取拒收公司决定的做法,不是面对现实的态度,我以为是不可取的。
7、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送达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如果一方坚持没有收到通知书的情况下,则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交诉讼的情况下,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如果通过挂号信的方式则可以避免相关情况,具体情况可以向劳动部门咨询。
二、对方拒绝签收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否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如何证明“解除合同通知书已送达”的事实。
1、快递送达;(1)对方接受:保留发票、所要送达回执(三联单之一,收件人签字的墨印);(2)对方拒收:要求送件人在回执上写明“拒收”;信件不要拆开(如果拆开,则无法证明送件的内容,必要时当庭拆件);
2、传真送达,不要用自己单位的传真,建议到星级旅店发送。索要发票、ok单。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需要签收吗不签收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常需要劳动合同双方签收确认。签收是为了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已经被对方接收到,并且可以作为证据保留。
如果对方不签收通知书,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邮寄或递送方式:确保通知书通过挂号信、快递或专人递送等方式寄送给对方,保留相关邮寄或递送的证据,例如快递凭证、收件人签名等。
2.证人签字:如果对方拒绝签收,你可以请一个第三方证人在通知书上签字,并在证人签字处注明对方的拒签情况。
3.证明信函:可以写一封信函,详细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过程,并说明对方的拒签情况,发送给对方并保留副本。
4.保留证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保留相关证据,包括通知书的复印件、信函副本、邮寄或递送凭证、证人签字等。
如果对方拒绝签收通知书或拒绝承认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寻求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和解决办法。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通知函对方拒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