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追偿案件办理流程是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的范围内损失由第三方承担赔偿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出具赔偿通知书,若第三方不予赔偿的,则将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书面转让给保险人。
一、
车险代位追偿案件办理流程简述
1.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出具“车辆损失要求赔偿通知书”。
2.第三方不予赔偿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交“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有关单、证,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权益转让书”,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书面转让给保险人。
3.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款理算,支付赔款。
4.保险人赔偿后,业务处理部门进行结案登记,并注明“代位赔偿案件”。
5.有关部门组织向第三方的追偿工作。
6.代位赔偿后,追回的款项冲减赔款。
7.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得到的款项超过保险赔偿金额时,超过部分应退还被保险人。
二、
车险代位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
车险代位追偿谁来垫付
代位追偿修理费由保险公司垫付,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12364律师网提醒您,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