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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怎么办)

admin3周前26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怀孕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女朋友怀孕了,可是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不在儿子名下,儿子死亡后,媳妇有继承权吗?
  2. 债务会被继承吗?
  3. 历史上有太后怀孕生子的么?
  4. 离婚后前夫的孩子是否有权继承我们没有过户的财产
  5. 儿子死后,儿媳是否有扶养老人的义务
  6. 女朋友怀孕了,可是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
  7. 我的房子,老公家人有继承权吗?

婚前男方父母全额买房,不在儿子名下,儿子死亡后,媳妇有继承权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儿子死亡后,儿媳妇原则上只能继承儿子的遗产。当然,丧偶的儿媳若是对公公婆婆尽到赡养义务,是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

所以,若是房产是儿子的,儿媳妇则可以继承;若房产不属于儿子的,则儿媳没有权利继承。

如何确定不动产的归属?

不动产所有权人的确定是根据物权登记主义原则。所以,只要产权证记载是谁的名字,该房产则是谁的房产。

问题所述房产是男方父母婚前全额购买,没有登记在儿子名下,若目前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则属于男方父母的房产,儿媳没有权利继承。

若是婚后,房产有登记到女方名下,这个则属于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则儿媳及父母都享有继承权。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儿媳先分一半,剩余一半由三个人平均分割。(当然,儿子若有子女有继承权)

债务会被继承吗?

您好!

债务不存在继承问题,准确的说:如果要继承遗产的话,就要承担相应债务。

能继承的“遗产”包括什么

1.能够继承的遗产是指个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其中,不包括债务。在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来,要想继承遗产,就要承担债务,而且继承的遗产要优先用于偿债。

这里遵循的是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继承人不能说光想着得利,不背负债务。换位思考一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肯定不公平。

这在我国《继承法》三十三条规定的很清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遗产情况下的选择

根据题主的问题,其实不是法定继承人需不需要继承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继承的问题。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如果说被继承人没有遗产,那么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当然,法定继承人也没有偿债的义务。最终就是债权人受损了。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产,但是小于债务,并且法定继承人选择了继承,那么继承下来的所有份额都用于偿债,不足部分也不需要承担。

如果被继承人有遗产、因为债务更多而无人愿意继承的话,这些遗产将优先用于抵偿债权人的债务。

所以,无论上述情况中的哪种选择,从被继承人角度,可能都不愿意继承。而对于债权人来讲,不存在“父债子偿”的法律问题,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历史上有太后怀孕生子的么?

太后怀孕生子,是不是觉得令人匪夷所思,太后,是先皇去世后,新皇给母后上的尊位。先皇既已去世,太后又怎么会怀孕生子?说来,这都算是宫廷密事,丑闻一桩,且历史上这样的丑闻还不止一件。

一:秦王嬴政之母赵姬私通嫪毐,生下二子

秦王嬴政的母亲赵姬赵太后放浪成性,丞相吕不韦与她私通。嬴政年渐长,吕不韦恐与太后私通的丑事被发现,但太后欲壑难填,左右为难之下,有人把有异能的嫪毐引见给他,史书上说嫪毐具有“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的特别能力(大家可自行翻译想象)。太后知道后非常高兴,嫪毐就假宦官之名入宫,日夜侍奉在太后左右。后来为了掩人耳目,太后又携嫪毐搬到雍城居住,并在那里为嫪毐生下两个儿子。

嫪毐被封为长信侯,仗着太后的宠信,自称秦王的“假父”,在雍城胡作非为,结果很快他和太后私通并生下二子的丑闻就被人告发到秦王那里。嫪毐狗急跳墙,***太后和秦王的御玺拉起一支军队造反,结果很快就被秦王派来的昌平君和昌文君打败了,嫪毐及其党羽被处“车裂”大刑,并夷灭三族,他与赵姬生的两个儿子被套进麻袋活活摔死。赵姬的太后名号被削去,逐出咸阳。一段宫廷丑闻就这样匆匆落幕。

二:北齐李太后被小叔子强行霸占,生下一女

北齐这个“禽兽王朝”的丑闻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几个皇帝好像都有精神疾病遗传,个个都是暴虐无道、荒淫***杀人如麻的昏君暴君,在北齐,最苦的莫过于做皇帝的女人。李祖娥出身名门,才貌双全,十几岁便出落的倾国倾城,她是北齐文宣帝高洋之后,被封为可贺敦皇后。高洋临终前,因为太子高殷年幼,就把高演和高湛两个弟弟叫来,要把儿子托付给他们俩。高洋死后,李祖娥被尊为太后,但儿子高殷没多久就被娄太皇太后给废了,高演成了北齐皇帝,过了没多久,废帝高殷还是被自己的叔叔给杀害。

高演当了两年多皇帝就因骑马受重伤而死。弟弟高湛入承大统成为北齐皇帝,其实高湛早就垂涎皇嫂李祖娥的美色,只是碍于身份不敢乱来。现在自己当上了皇帝,自然是不会放过皇嫂了,就这样,李祖娥被召入宫中,被迫日夜服侍高湛,不久即为高湛生下一女。但李祖娥总觉得对不起夫君和唯一的儿子高绍德,越想越难过,竟把她和高湛的女儿给活活摔死了。高湛知道后怒不可遏,拔剑入殿对李祖娥说“你敢摔死我们的女儿,难道我就不敢杀你儿子吗?”遂召高绍德入宫,当着李祖娥的面把她唯一的儿子活活打死。高湛气愤难消,又把李祖娥扒光衣服打到血肉模糊,并把她装进绢袋仍进沟渠,醒来后万念俱灰的李祖娥选择了去妙胜寺出家为尼。

三:宣太后与义渠王私通,生下二子

宣太后就是我们所熟悉的芈月,她是秦昭襄王的母后,由于秦昭襄王年幼不能视政,宣太后得以主掌秦国国政。秦国的邻国义渠国曾长期与秦国发生战争,义渠国虽然在与秦国的年年战争都力量大损,但仍保存有一定的实力。秦昭襄王继位,义渠王前来朝贺,宣太后为迷惑义渠王,不惜以***之,两人就这样一拍即合走到一起,宣太后还为义渠王生下二子。

但宣太后的真正目的是灭亡义渠国,她与儿子秦昭襄王日夜密谋消灭义渠国。公元前272年,宣太后引诱义渠王入秦,并乘机将他杀死于甘泉宫,义渠国最终为秦所灭。

离婚后前夫的孩子是否有权继承我们没有过户的财产

如果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前夫子女,有继承前夫财产权利。因为住房没有分割,还是属于你和前夫共有,那么,前夫在这房子上就有权以份额,。在他过世后,无遗嘱指定专人继承前提,要按照前夫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财产,所以,前夫子女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儿子死后,儿媳是否有扶养老人的义务

儿媳妇没有赡养义务。因为没有继承权。如果尽了赡养义务,可以获得公婆的遗产继承权。如果儿子死了,公公婆婆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但是如果公公婆婆没有人管,媳妇的孩子将来继承老人遗产,现在媳妇对老人好,老人将来也是会报答的。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女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赡养了,并没有其他子女,可获得代位继承权。

一、法律规定没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此外,《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抚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

二、法律鼓励赡养

依照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但从道义上来说,应予以照顾。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女朋友怀孕了,可是孩子不是我的,怎么办

看到那么多人说分手就说你渣男,同理得证,你以后把小三生的那个拿回家养,她也不能有任何意见,毕竟男女平等。

我的房子,老公家人有继承权吗?

感谢邀请,你的房子得看有没有你老公得份,因为老公家人继承的是属于他那部分。和你那部分没关系。

如果是婚前财产就没有老公份,自然和他的家人更没有关系。如果婚前房子有贷款,老公和你一起还贷款,那就有老公的份。多少都会份。这时如果老公父母在世,老公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如果父母离世了,那你老公家人就没有权利继承!

如果是婚后房子,也得看看房本的所有权是谁,如果是你们夫妻共有的,那继承情况就和老公有份是一样的。如果房本的所有权是老公的爸妈,你只是居住,那就更惨,他的家人都会来继承!

关于怀孕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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