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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什么是县食安办)

admin1个月前266

很多朋友对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什么是县食安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食品安全哪个部门管
  2. 什么是县食安办
  3.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部门是什么部门
  4.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过哪个部门什么
  6. 食品安全检查什么部门负责
  7. 食品安全责任险哪个部门

食品安全哪个部门管

是由几个部门合作协调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由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药监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同时,卫生部还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

什么是县食安办

食安办的全称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编办于2010年2月6日印发《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202号),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的部门是什么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9年7月20日发布。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由国务院于2019年10月11日修订发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七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经进一步调查确认有必要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当及时通知。

接到通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停止生产、经营,实施食品召回,并报告相关情况。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需要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进行安全性评估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提出安全性评估建议。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评估结果。

第九条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明确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公开征求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依法废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布废止情况。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标准公布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实施日期之前实施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过哪个部门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过标准委员会审核。

国家有一个标准委员会,里面汇集了国内外食品安全方面的大牛,所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最后要通过这个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了,委员会主任签字,然后才能交给领导签名发布。

食品安全检查什么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检查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1.食品安全检查是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负责监管和管理全国食品安全的,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其中,食品安全检查是其职责之一。

因此,食品安全检查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是合理的。

3.除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部门也会协助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但主要责任还是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食品安全责任险哪个部门

食品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我国已开始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的监管;而将原来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

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经过此次机构调整,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将高度集中到两个部门,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2010年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什么是县食安办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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