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让我们用123律师小系列来看看。立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立遗嘱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要有意识,能够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
3.遗嘱应为缺乏工作能力和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正式要求。根据《民法典》,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拟遗嘱、书面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通过公证机关办理;自己写遗嘱的,应当由遗嘱人书写、签名、标记;如果是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其中一人应当代书,注明日期、月份、年份,并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如果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证人对其无利害关系;至于口头遗嘱,遗嘱人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公证时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证人在场。但是,紧急状态解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的形式立遗嘱,则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也可以立几份遗嘱。内容如有冲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但经公证的遗嘱不得以自拟、代理、录音或口头遗嘱的方式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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