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新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年限是多久(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admin2周前321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年限是多久,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2. 据高院劳动争议解释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达退休年龄,15年工龄该怎么计算赔偿?
  3.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4. 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5. 原在企业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以后,再次在事业单位从新录用,工龄如何接续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说明在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前已经入职了,对20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经济补偿金要分段分别计算。

08年之前适用旧的劳动法,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补偿问题,对协商一致解除、暴力被迫解除、未支付工资和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不胜任工作解除四种情形有12个月的封顶。如果不属于这四种情形,则不需要封顶,工作几年就计算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08年之后适用劳动合同法,08年之后的工作年限补偿问题,对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工资有12个月封顶。如果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没有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也无需封顶,工作几年就计算几个月的经济补偿。

所以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以及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否超过社平工资三倍,从两个方面结合来确定经济补偿是否有上限。

假设A于2005年1月1日入职B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是2万,B公司所在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按照法律规定,A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由两部分组成:

1、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3年整,则应当补偿3个月工资,即2万*3=6万。

2、200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是13年整,则应当补偿13个月工资,但因为A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2万,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6000*3=1.8万),所以经济补偿金上限应该为社平工资三倍乘以12个月,即1.8万*12=21.6万。

所以A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6+21.6=27.6万元。

据高院劳动争议解释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未达退休年龄,15年工龄该怎么计算赔偿?

这个问题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既有最高人民***劳动争议解释三,也涉及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涉及到社保法,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比较麻烦的。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如果参保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直到缴费至满15年为止。这个缴费前提条件就是参保人已经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只不过是还没有缴费至满15年,所以这种情形下,只要***判决用人单位补缴,这是可以补缴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也是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的。

最高人民***劳动争议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从这一条的解释来看,其实信息量非常大,一是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但是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二是社保部门无法补办,社保部门无法补办只有这一种情况,就是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还没有社保的缴费账户,也就是说从来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这种情况下社保部门才是无法办理的;三是不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赔偿问题,究竟该如何赔偿,所以这个自由裁量权就只能交到各个***审理的法官的来裁定,但对于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该如何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找不到具体的操作文件或是法律法规。

如果按照这种方式***到人民***,人民***要知道的主要诉求是什么,然后按照相关诉求来查找适应的法律法规。我们在***时,可以根据自己今后不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所以总体上只能是要求赔偿相应的养老金损失。对于养老金损失在提出诉求时,既要考虑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还要兼顾具体的事实。

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最好的赔偿方式就是责成用人单位为职工进行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补缴。但解释三的原意,就是以社保机构不予补办为前提的,那么赔偿责任肯定是要有企业来承担。但是赔偿的年限究竟该怎么计算呢?从各地审理这类案件的实际例子来分析,如果员工从入职就在用人单位工作,连续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为15年,而且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由于用人单位的没有按照社保法的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导致其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属于养老部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参照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同类型退休人员的待遇负责基本养老金的赔偿,至于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公布的城镇职工人均寿命来计算一次性支付,按照这种方式提出诉求可能是最好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方式按照离职赔偿金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形主要是指职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没有达到15年,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不能补缴社会保险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属于这种情形,我认为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职工离职赔偿金的办法来执行,实际这也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离职的情形差不多,但是直接的后果还是职工无法补缴养老保险,也无法再办理养老保险,实际上也是一种履行赔偿责任,所以在应当按照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的工资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让职工离职以后,通过办理商业保险等,达到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遗憾。

综上所述,按照最高法劳动争议解释三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机构不能办理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至于人民***受理以后怎么判决赔偿事宜,由于各地的规定不同,还是只能按照***的判决来执行。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这个问题不知道是谁问的,如果是企业HR问的,我只能说,太不专业了。如果说是员工问的,我只想说,你想太多了,经济补偿不是什么情况下都有的。

对于这个问题,老枪明确的答复是,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60岁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无论你签的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是安排你退休,所以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到期不续签,一种是提前终止,60岁属于正常退休,这种情况下,无论上面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这些年来公司一直未给你支付养老保险,导致你无法领取退休金,又另当别论了。

合同到期了会有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单位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首先,合同到期后,单位不跟你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低于原来的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加班费、津贴、补贴等。

其次,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前或者到期时你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为劳动合同终止,单位无需再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你8年前已经转为劳务派遣工,所以,你的人事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的,即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经济补偿金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

原在企业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以后,再次在事业单位从新录用,工龄如何接续

【企业流动机关事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第一条规定: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退休金。

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

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补偿金年限是多久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链接:http://flzx.12364.com/flzx/5fb1e20ba1ea3d5d.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