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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辩护律师(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admin3周前668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刑事案辩护律师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刑事拘留的时候立马找律师还是等审批后决定批不批捕再找
  2. 因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请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
  3. 刑事公诉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4. 刑事案件中,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哪个段请律师最合适
  5.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6.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7. 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吗为什么

刑事拘留的时候立马找律师还是等审批后决定批不批捕再找

如果准备找律师,肯定是越早越好。尤其是刑事拘留后37天被称为辩护的黄金时间。当然也能理解家属的想法,如果37天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那不是白请律师,白花律师费了吗?其实不是这样的。

首先,公安机关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准备报捕,那说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一定犯罪事实了。这个时候,家属最多就是知道涉嫌罪名,其它的都是听说。而律师不一样,律师介入可以和办案民警沟通,了解一定的犯罪事实,根据案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尤其是案件进入检察院,可以向检察官提请是否有逮捕必要性说明,和检察官进行充分沟通,作用非常大。

第二,如果家属等检察院是否批捕下来再请律师。检察院没有批捕,那样更好,犯罪嫌疑人自然需要释放。即便这样,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还可以再次报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介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困难就很大了,除非是羁押性必要审查,认为没有必要羁押,采取取保候审。否则,让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那不是检察院自己打脸吗?何况捕诉一体化,批捕了就准备起诉,取保难度很大。

所以,准备请律师,就早点请,早请有早请的好处。

因涉嫌开设网络赌场罪被刑事拘留,请律师能起到什么作用

答主此前回复的一问题,与此题类似,参见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701466251304108300/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可以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侦察机关、检查机关调查取证、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等形式为嫌疑人进行辩护。

虽说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但是拘留仅仅是刑事案件的最初级阶段,仅仅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最初的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还需要提请-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审理等多个过程,直至法院判决。在这些个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并非是绝对正确(即使是法院还有诸多被再审改判的案例)。在较长拘留、羁押期限内(这个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有多长,可以自行百度),辩护律师可以做很多有用的工作。如果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可以取保的法定情形,辩护人可以为嫌疑人争取取保候审。律师经过对全案分析,认为本案"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及其他不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逮捕的条件的,可以申请会见检察官,并提交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争取在37天以内为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其恢复一定的人身自由;即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辩护人也可以以不存在羁押的必要性为由,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还可以根据阅卷的情况,结合相关案情,提交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对证据不足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不予起诉。即使是检察院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符合起诉条件,辩护人也完全可以根据具体的案情,向检察官提出是构成此罪还是彼罪、罪轻还是罪重、主犯从犯,是否有从轻情节等辩护意见,这样能使被告人处在相对更有利的地位。

《刑事诉讼法》为保护辩护律师更好的行使辩护权,做了相关规定:

如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刑事公诉案件请律师有用吗

刑事公诉案件请律师有用吗?答案是当然有用。如果你觉得没用,那大概率是因为你没找到一个尽职尽责又有专业水准的律师。举一个我听说过的真实发生的案例来证明一下。

刘某酒后去超市买烟与店主发生口角,后刘某付钱后准备离开,此时店主的朋友王某出面拦住刘某,不让刘某离开。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刘某随手抄起超市的一瓶啤酒在地上砸碎然后捅向王某腹部。事后,经鉴定王某构成一处重伤一处轻伤。

事发以后,刘某拿出手机拨打了110,并在警察到场后主动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依法构成自首。刘某的家属委托律师以后,律师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了刘某,了解了案发时的情况并且确定了刘某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自首。

后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辩护律师律师为了能尽量减轻刘某的刑期,决定从自首,认罪认罚以及被害人谅解三个角度做工作。首先,在案件起诉前,经过与检察机关沟通,检察机关决定认定为自首。其次,找到被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在赔偿十万元以后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被害人请求对刘某判处缓刑。最后,经过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在起诉阶段刘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认罪认罚。

在具备了上述三个条件以后,检察机关在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出了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合理决定采纳,在对刘某进行社区调查以后,最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刘某缓刑。

刘某被释放以后,表达了对律师工作的认可和感激之情,他自己都认为最少要被判三年,看守所的管教都觉得他能被判缓刑简直不可思议。你说律师管用不管用?

刑事案件中,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哪个段请律师最合适

刑事案件,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用途和功能。比如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提前介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了解案件的情况罪名,可以和侦查机关沟通协调,尽量降低案件的复杂程度。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的话,可以和检察院具体沟通,找出案件证据的漏洞,和检察院进行协商沟通,争取不起诉或者附条件不起诉。当然此时还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要求羁押必要性审查。法院庭审阶段的重要性就不用多说了。因为此时是解决案件的最后一关。要把案件里面的所有问题,在此时必须解决掉,否则基本就没有希望了。综上可知,如果有可能刑事案件尽量尽早委托律师,越早越好。越早越有可能把案件消灭于萌芽状态,尽早的化解掉。希望上述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

如果以委托关系来算请的话,那只能是2个,其他回答都列出法条了,不多说。

还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先请两个,解除了再请,这种情况下,肯定超过2个律师。但是不能解除太频繁,否则办案机关可能会不接受新的律师。

第二种夸张点说,只要你有钱,你想请100个都没问题,方式就是组建律师团。委托两个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检法提交手续,其他律师作为顾问。

劳荣枝案新进展,已聘请二审辩护律师,真判不了死刑吗

首先,执行死刑的目的是惩恶扬善,威慑那些蠢蠢欲动,准备走极端的潜在犯罪分子,并且对广大遵纪守法的善良公众予以精神上的宽慰。当你面对任何生活上的困境,对未来产生怎样的绝望,也绝对不要去伤害其他人,否则法律会给予你最严厉的惩罚。

其次,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徒,但也不会随意枉杀一个无辜之人。而枉杀一个无辜之人造成的恶劣后果,远胜于放生一个恶徒。

劳荣枝到底是一个穷凶极恶,应该判处极刑的恶徒,还是一个真的被胁从的无辜之人,在终审判决之前,都只能打上一个问号。哪怕在老百姓心中已经对其定罪,并且恨不能早日将其执行。但现在的劳荣枝只是一个嫌疑人,而不是已经定罪的杀人犯,她依然享有上诉以及为自己免罪的辩护权,这是谁也剥夺不了的。

11月19日,劳荣枝家属向媒体透露,劳荣枝二审将会委托律师吴丹红、赵德芳为辩护人,一审法律援助律师陈通华不再担任辩护人移植。而新的辩护律师已经跟劳荣枝本人面谈,其初步的辩护意见跟一审一致,仍然是认可抢劫等部分事实,否认参与杀人,并且坚持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不应当判处死刑。

劳荣枝一审判决书现在已经公布到网上,全文有接近四万字,对法子英劳荣枝的所有作案过程做了详细陈述,也列举了一系列证人证言以及司法鉴定结论。总体来说,对于整个案情的推理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但是一审判决最大的问题,也就在于“推理”本身。也就是说,对于劳荣枝参与杀人的部分,基本上都是靠推理完成,并没有特别有利的实证可以形成证据链闭环。

这并不是司法机关工作有漏洞,最大的原因就是劳荣枝逃窜二十余年,而当年被抓现行的法子英几乎扛下了所有的罪责,对劳荣枝的参与全部予以否认。而在四个作案现场提取的凶器,指纹,尸体上的生物痕迹等,基本都指向法子英一人。也就是说直接杀人者只有法子英,再者穷凶极恶的法子英一出手就没有活口,导致了其具体杀人过程没有直接目击证人。

而幸存者刘某夫妻能够提供的证词,只是劳荣枝参与了绑架,其跟法子英里外配合勒索巨款。对于劳荣枝是否有强烈的杀人动机,只能凭刘某夫妻的主观感受来推断,这就属于比较弱的证人证言。

最要命的一点,从专业法律人的角度来说,刘某对劳荣枝的不利指控,存在相当强烈的主观导向。因为刘某是去找坐台小姐认识的劳荣枝,而且被色诱后,遭到法子英的绑架跟恐吓,劳荣枝去跟自己妻子对接,在妻子的哀求下法子英放了两人。但刘某寻花问柳是两人惹祸上身的根本,可谓是丢人丢财。所以从刘某的角度来说,对劳荣枝自然是恨之入骨,最后法子英放了夫妇两一条生路,但他们的证词能够证明的也只有两点:行凶者是法子英,劳荣枝是参与者,而且最后只取了财,并没有要命。

说白了,没留活口的,所有实证指向法子英。留了活口的,也证明不了劳荣枝杀过人。

假如二十年前能够将法子英劳荣枝一起抓获,通过审讯和严密的取证,大概率能发现有利的线索,以此为突破口将劳荣枝的谎言戳破。

但这场时隔二十年的审讯,所有现场都已经无法还原,而且法子英还替劳荣枝扛下所有罪责。所以公诉人在反驳劳荣枝辩解的时候,只能通过逻辑推理,以及证言的矛盾之处作为突破口,证明劳荣枝跟法子英是杀人共犯,而不是胁从犯。

可这种在弱证据(证人证言与询问供述)基础上做出的推理,缺少实体证据的支持,是无法完全证明劳荣枝不是胁从犯的。

综上,虽然二十年前那场令人发指的连环杀人案人神共愤,劳荣枝作为参与者难辞其咎。但从司法的角度来说,切忌情绪当先一味地喊打喊杀。对劳荣枝的审判,不是为了单纯的杀之而后快,那样也不能告慰那些枉死的冤魂。应当用公正的审判和完整的证据链说话,要么还“胁从犯”劳荣枝一个公道,要么戳穿其谎言,让这个女魔头认罪伏法。

律师会为证据确凿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吗为什么

严格的说律师不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而是在为他应有的权力争取判决的公正和公平辩护在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判决认定前我们国家现在学的是美国的法律定义为无罪推理。律师的职责是说明事实辩护与法律的关系。

刑事案辩护律师和刑事案件一名犯罪人可以请几个律师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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