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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的有效性由谁确定(自书遗嘱的有效性及法律效力)

admin1周前429

自然人遗书涉及死后个人财产的处分,确实是对死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他有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则视为自拟遗嘱。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一、概念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遗嘱人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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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写遗嘱是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自写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该规定,自写遗嘱的要求是:

(一)遗嘱人应当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遗嘱人应当亲自用钢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自己写的遗嘱不需要证人。但如果把遗嘱打印出来,然后只是签字,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打印的遗嘱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有数份遗嘱的,经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几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最后日期的那份最有效。最好能自己写,要有个人笔迹证明。

三.有效

自写遗嘱的效力: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如果有几份遗嘱相互冲突,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自书、书籍、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或更改。”公证遗嘱比自拟遗嘱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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