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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老人遗嘱最新规定)

admin2周前323

很多朋友对于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和老人遗嘱最新规定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老人要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费用大概是多少
  2. 有遗嘱做继承公证需要全部到场吗
  3. 老人遗嘱最新规定
  4. 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5. 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
  6. 遗嘱公证后兄弟姐妹还有继承权么
  7. 老人视力不是很好可以立遗嘱嘛

老人要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费用大概是多少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以及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丧偶等证明),遗嘱/遗赠人未婚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辖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在本辖区无婚姻记录证明;(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3)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上述遗嘱/遗赠需附打印版及电子版),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2、费用标准:(1)立遗嘱人给遗嘱做公证,收费300元。(2)立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拓展资料遗嘱/遗赠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处理家庭财产的有效方法,通过生前安排身后事的方式能够有效维护家庭和睦。遗嘱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市民可以通过这五种形式的任一种设立遗嘱,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参考资料:

深圳市深圳公证处,遗嘱/遗赠公证

有遗嘱做继承公证需要全部到场吗

一、遗嘱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吗?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对属自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身故后如何处理,有何人进行继承的一种财产处理,属于行使对自己财产的法定处分权,在法律上属于单方行为,在立遗嘱时不需要经过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所以,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有效,不需要通知法定继承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办理公证遗嘱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老人遗嘱最新规定

一、老人怎样立遗嘱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老人立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有效: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老年人立遗嘱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第二,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

第三,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第四,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第五,立遗嘱需要给自己在世时抚养的无生活能力或者生活能力较差的人预留下一定的生活保障。

第六,选择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己所写的自书遗嘱,有别人代写的的代书遗嘱,有录音、录像遗嘱,有律师见证遗嘱,有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法律专业人员制作,专业化程度高,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选择这两种遗嘱形式。

第七,老年人遗嘱保管应当特别慎重。因为遗嘱内容外泄,就可能引起家庭内的矛盾。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有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档案保存。

第八,修改遗嘱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最好采取公证遗嘱形式修改。

第九,如果有可以信赖的人,可以指定遗产保管人,最好指定专业律师作为遗产保管人,由遗产保管人负责按照遗嘱分配遗产,满足自己的遗嘱愿望。

第十,为了保证自己在世时的养老问题,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自己在世时谁抚养,谁才能获得遗产的继承权。

如何立遗嘱才有效

您好!

订立遗嘱的方式,要以规定的合法形式为依据。

按照我国《民法典》中关于遗嘱形式的规定,包括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订立要求和适用情况。

以下简单展开说明一下,并给出一些建议提示:

自书遗嘱

灵活性较高,自己全文书写即可。

自书遗嘱适用于遗嘱人本人具有书写能力,且掌握订立遗嘱知识的情况。

代书遗嘱

顾名思义,就是由别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字面理解,适用于自己不会写字、或者书写能力不佳的情况。但是,并不局限于此条件。自行书写没问题的,依然可以订立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最基本的硬性要求,就是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

所以,代书遗嘱的麻烦之处在于,要找两个与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同时,对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也有关于遗嘱订立知识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有一项硬性规定:代书遗嘱的落款处要求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如果遗嘱人不具备书写能力,也要提前练好签名。

打印遗嘱

字面理解,就是打印出来的遗嘱。与代书遗嘱要求类似,打印遗嘱也必须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且遗嘱人或者见证人要对遗嘱知识要有所熟知。

注意两个点:

一是“打印”这个动作,没有规定由谁来执行。遗嘱人、或者见证人录入电脑、打印出来均可。二是同时也要求遗嘱人、见证人签名、签订日期。如果打印遗嘱有多页,每一页上都要签(这一点与“代书遗嘱”签名要求有区别)。录音录像遗嘱

这种形式的遗嘱,适用于不能、或者不想书写的情况。只需要口头表达、并将整个过程全程、不间断录制下来。

录音录像遗嘱,也必须要求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并且见证人必须要在音视频中,录制自己的肖像、表明自己的身份。

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必须要在公证处订立。

好处是,遗嘱人不需要掌握遗嘱订立的相关知识,也不需要自己找见证人,整个过程、要求,均由公证人员指导完成。

订立公证遗嘱,按照目前多数地区的做法,一般采取预约制,而且可能会涉及到费用问题。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有特定的适用条件:适用于危急时刻,例如病危时刻交待财产分配事宜。

口头遗嘱属于遗嘱人完全口述的形式,必备要求是要有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全程见证。

口头遗嘱订立完,如果危急解除,遗嘱失效。

建议提示

提示(一):

以上仅就不同遗嘱形式,在订立上的基本要求给出一些提示。不管什么遗嘱形式,都有四个必备条件: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即便是危急时刻的口头遗嘱,遗嘱人必须也是要在神志清醒状态下做出的表达。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个人生前合法财产。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受到胁迫、诱导。如果继承人中有不具备劳动能力和收入能力的“双无”人员,遗产中要为其留有必要份额。

提示(二):

从订立遗嘱的渠道上,大体上有三类:

公证处。特指订立公证遗嘱的渠道。专业机构。社会上能帮助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机构还是有的,例如律所等。在自己不具有完全把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考虑的方向之一(但是注意,一般费用较高。所谓打着免费旗号的,只是一些营销手段而已。切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自己。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其实不麻烦,也并不需要多强的法律专业知识。适当了解,完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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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要满足什么条件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能力

我国《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也就是说,身体健康但患有精神疾病导致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立下的遗嘱是无效的;相反,即使身体存在部分残疾但精神意识正常的人所立的遗嘱依然是有效的。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遗嘱是在对遗嘱人进行了威胁、欺骗等行为;或者是在遗嘱人甚至不清的情况下立下的遗嘱;亦或者是非遗嘱人对遗嘱进行了伪造、篡改。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则遗嘱内容无效。

遗嘱人对遗嘱中提到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

例如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不得在未征得另一方统一的情况下私自在遗嘱中进行财产分配。

遗嘱内容需合法

对于继承权,失去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和胎儿都有继承权,遗嘱中应当保留。如无视上述两者继承权的遗嘱,则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遗嘱违反了其他法律规定,也将视为无效。

遗嘱应当通过正规公证部门进行法律公证

遗嘱的形式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打印形式的遗嘱当视为自主或代书遗嘱的一种,而由被继承人自行打印并签字确认和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关的利害关系的人打印并作为见证人的打印遗嘱都不能视为有效遗嘱。只有由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关的利害关系的人之外的其他见证人打印的遗嘱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遗嘱公证后兄弟姐妹还有继承权么

有继承权因为在遗嘱公证后,兄弟姐妹仍然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只是其继承份额可能会被减少或者被削弱。在中国的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即使遗嘱公证已经确定了遗产的分配,但是在法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也会受到限制。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某些财产只能由遗嘱人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这些继承人将优先享有这些财产的继承权。如果想要更好地保障遗产的分配和继承权的维护,建议在遗嘱公证前进行详细的财产规划和家庭成员协商。此外,在遗嘱公证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证程序并谨慎选择公证机构,以确保公证的效力和合法性。

老人视力不是很好可以立遗嘱嘛

有继承权因为在遗嘱公证后,兄弟姐妹仍然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只是其继承份额可能会被减少或者被削弱。在中国的继承法中,法定继承人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即使遗嘱公证已经确定了遗产的分配,但是在法定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也会受到限制。但是,如果遗嘱中明确规定了某些财产只能由遗嘱人的特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这些继承人将优先享有这些财产的继承权。如果想要更好地保障遗产的分配和继承权的维护,建议在遗嘱公证前进行详细的财产规划和家庭成员协商。此外,在遗嘱公证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证程序并谨慎选择公证机构,以确保公证的效力和合法性。

关于遗嘱公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和老人遗嘱最新规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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