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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有效情形有几种形式(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admin2周前210

大家好,离婚协议有效情形有几种形式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离婚协议有效情形有几种形式和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协议离婚必须去民政局登记后才能生效吗为什么
  2.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吗
  3. 离婚司法确认是什么意思
  4. 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5. 夫妻口头协议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吗
  6. 新离婚法有什么新规定
  7. 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协议离婚必须去民政局登记后才能生效吗为什么

是的,这属于国家法定的协议离婚程序,故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之说。

一是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共同到民政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二是离婚协议书必须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一并解决好。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助大家。

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公证后才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两个自行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处公证后仍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才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的,最多只能证明是双方自愿签订了该协议,但离婚协议不会因为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司法确认是什么意思

离婚司法确认是指:离婚双方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员或者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该离婚协议经人民***确认后,人民***出具司法确认书,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司法确认书具有判决书、调解书同等法律效力。人民***出具司法确认书是不收费的。

签了离婚协议,还能反悔吗

1、签了离婚协议书但是未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反悔。未办理相关的婚姻关系解除手续离婚协议书是无法生效的,未具有法定效力的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之间没有约束力,当事人能够随时反悔。

2、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以下情况可以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反悔。

(1)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提***讼。

(2)对未约定内容可以反悔。例如:离婚协议书未约定关于子女的探视时间和形式、抚养费给付方式等问题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可以反悔。可在两年内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对离婚的决定反悔的,复婚就可以了。

夫妻口头协议离婚在法律上有效吗

夫妻两个自行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去公证处公证后仍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只有在双方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后,离婚协议才生效,才具有法律效力。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的,最多只能证明是双方自愿签订了该协议,但离婚协议不会因为经过公证就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新离婚法有什么新规定

新离婚法,你指的应该是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部分吧。

关于这个,我写过一篇专题文章。我就选一些和离婚有关的部分贴上来吧。

新增婚姻冷静期规则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这个应该是本次婚姻部分最重磅的内容了。不但我们法律界有很大争议,民间这条的争议也比较多。和前面删除重大疾病尊重婚姻自***不同的是,这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限制了离婚自***。对错我不进行判定,就理一下这三条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吧,直接上图。

第一步,双方先得协商好,签好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且离婚协议内需要约定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债务处理的事项。

第二步,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

接着,申请过后就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了,冷静期内只要一方反悔了,随时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申请,另一方对此无能为力。

如果冷静期内没有撤回。那才有第三步,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也就是提出申请后的第31天到第60天之间,双方需要再次去民政局确认申请,这才发给离婚证。如果这段时间没去的,则又视为撤回申请。

一旦申请撤回,您要离婚的,还得再来一遍上述流程。我感觉今后诉讼离婚的数量可能会增加。

增加了离婚中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

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加大了离婚财产处理中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力度。无过错方不但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时还应当受到照顾。

加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力度

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中。删除了“离婚时”的前置条件,并增加了“挥霍”这一行为,加强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力度。以及和上一条一样,增加了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力度。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

同时,配偶一方如有这些行为的,另一方在不离婚的基础上也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从而保护自身利益。

扩大了对家庭付出较多方的权益保护

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原本在《婚姻法》中,只有夫妻双方采取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主内的一方才可以请求另一方补偿。这次在《民法典》中,将这个前置条件去除了,大大增强了家庭妇女和家庭妇男在离婚时的权益保障。

以上4点就是本次《民法典》相对于《婚姻法》在离婚部分改动较大的内容。

我是晓天,关注于提供上海地区的家事法律服务。

觉得回答不错的可以关注我哦~~

更多关于婚姻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后,查看我写过的婚姻系列专题文章和视频。

民法典实施后,以前的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有效吗

第一,《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二,【法不溯及既往】,通常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不能溯及既往去适用;

第三,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签字就生效的,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将离婚协议备案方可生效;

第四,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的达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况,受欺诈、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

关于离婚协议有效情形有几种形式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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