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精神病撞了人犯法吗,以及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精神病人杀人犯法不?那正常人杀了精神病人承担多大的罪?
- 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吗?
- 精神病犯法怎么处理
- 正常人和精神病人打架事情是正常人挑起事端正常人受伤怎么除理
- 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
- 杀完人后被血腥场面吓出精神病了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杀人犯法不?那正常人杀了精神病人承担多大的罪?
精神病人杀人可能会犯法,这是因为有些精神病人的精神异常,属于间歇性的,该类病人如果在意识清醒,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是要付相应的刑责的,但若这类精神病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通过专门的医学鉴定机构证明该类精神病患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就不会负有刑责。但是监护人需要承担没有约束和看护该类精神病人的责任。
精神病人杀人不犯法吗?
精神病人杀人当然犯法,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只是精神病患者一旦出现杀人于正常的刑法处罚的手续是有所不同的。
介绍一下精神病人杀人处理的过程。精神病人一旦出现伤人或者杀人事件,一般会先由公安机关收押,然后公安机关会向司法局申请,有司法局指派具有精神医学司法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组织有司法鉴定资格的精神科专家对患者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
一般鉴定的形式是由公安机关押送患者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提前约定的司法鉴定,鉴定专家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的精神科专家组组成,经过鉴定组成员对患者病情的讨论,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判定患者在发病时究竟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还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如果判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会完全按照刑法判罚,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
如果判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会根据发病情况由法官量刑判罚,究竟如何判罚要看法官量刑。
如果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会根据国家规定免于刑事处罚,但不等于杀人不犯法,而是将患者送入司法部门下属的精神病院强制治疗。这种强制治疗家属是无权利接患者出院的,等同于监禁性质。
如果患者家属或者受害人家属对于司法鉴定结果有疑问可以提请二次司法鉴定,或者到家属选定的司法机构鉴定,对于两家医疗机构司法鉴定结果有冲突的会由独立的司法部门专家进行判断,如案情确实复杂,也有进行再次司法鉴定的可能。
说说我遇到的情况我虽然不是司法鉴定组成员,我们医院负责当地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工作,日常工作中也会接触类似的患者和家属。确实有患者既往有过精神病史,冲动杀人后申请司法鉴定的情况,但一般不可能逃过司法鉴定组成员的眼睛,如果案发时患者行为不是受精神症状支配的还是会判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即使既往有过精神障碍诊断,甚至精神分裂症患者,杀人也一样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不可能存在精神病杀人不犯法的清理。
精神病犯法怎么处理
精神病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关健看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责担责,无责不担;是否具有辩认或者控制能力,不以行人的供述或审判人员的主观判断等其它任何依据为准,唯一的依据是司法鉴定报告;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责令严加看管和医疗。
正常人和精神病人打架事情是正常人挑起事端正常人受伤怎么除理
如果你是正常人,和精神病人打架,还是你挑起事端,那么你受伤,结果自负。因为精神病患者,他们的行为不受思想支配,也经不起各种外刺激,正常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不该和精神病患者发生冲突,如果打起架来你被伤着精神病患者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被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攻击,出于正当防卫致伤致死是否有罪?
这个问题十分严峻,究竟是否有罪一定是看是否判定正当防卫!
我是精神科医生,工作了十多年了,接触了很多精神障碍患者,也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伤人等危险的行为,至于应该如何处置,关键要看你是谁?你有多少能力能阻止精神病人的侵害。
精神病人会攻击周围的人吗?肯定有这个可能性,但也要看患者的具体诊断,和症状的危险程度,不是轻病诊断就一定不会伤人,主要还是要看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
比如就曾经出现过多次分离转换性障碍的患者在发病时突然冲动伤人的行为,但是分离转换性障碍相对应大部分精神障碍疾病来讲,诊断的级别要轻的多。
大部分出现攻击行为的患者都是出现了被害妄想,或者受幻觉支配才能出现冲动伤人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判断是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或者是完全的支配,也就是说他们也不想伤人。
遇到精神病人冲动伤人怎么办?有时候精神病人冲动伤人对于医生也是难以预料的,危险是时时刻刻存在的,所以如果一个精神病患者出现伤人的倾向性,最好的办法是远离他然后报警!或者实在躲不开制服他,用伤害的方式去制止伤害一定是下下策了。
曾经我在值夜班的时候就遇到过患者突然冲动要用带豁口的钢管刺护士,出于职责我不可能转身跑开,于是冲上去和患者抢夺钢管,最后在赶来的男护士协助下抢下了带锯齿的钢管,手上也因此缝了七针。
出于正当防卫的有限度攻击是被保护的,只要不是报复性的攻击或者过度的攻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比起是否受到攻击,我倒觉得有些人是应该加深一些疾病认识,不要肆意嘲笑精神病人,或者不尊重精神病患者,这样很容易激惹到精神障碍患者。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解答你的疑问,也呼吁社会上更多的人理解和关爱精神障碍患者,他们是真正的苦命人!杀完人后被血腥场面吓出精神病了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您这个问题真是有意思,甚至好像给所有打算犯罪的人提供了一条很好的脱罪建议。不过很遗憾,虽然我不是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组成员,但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说的这种情况即使真的存在也将被认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需要承担所有刑事责任,该判刑判刑,该赔偿赔偿。
负不负刑事责任要看司法鉴定结果其实这个问题也是被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有些人说“精神病杀人不犯法”,那不是成法外之地了,不过这样的观点还真有人信,甚至还有人来门诊问我“大夫,怎么能办个精神病证?”,原因是有精神病证警察就不管了????挺无语的,问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直接让他去找公安局办证去了……
如果有人犯罪,不管他犯罪之前是不是精神病患者,在犯罪时出现精神失常情况,都需要向司法机关申请进行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来判断嫌疑人案发时的犯罪行为与精神症状的关系,通过司法鉴定专家组对其会诊结果,判断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像你说的这种在实施犯罪时精神是正常状态的,可以肯定的说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承担与普通人相同的刑事责任能力。多说一句,司法鉴定会参考嫌疑人案发前是否存在精神病史,但不会以病史内容为依据,而是更注重案发时嫌疑人的思维和行为来做出专业的判断。
所以网上说的什么办个“精神病证”犯法警察都管不了是完全的谣言,不信你去试试,看判不判你?
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当然,有嫌疑人一方家属,也会有受害人一方,所以鉴定结果也就不可能让对立的双方都满意,那么如何采纳司法鉴定结果呢?如果双方有其中一方对于依法进行的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像司法机关提出重新鉴定,由司法机关指定另一所有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或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指定一所有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二次鉴定,当然,还不满意也可以申请第三次鉴定,相关产生的费用也由有异议的一方承担。
总的说司法鉴定中有很多非常特殊的情况,毕竟被认为是有病,可能对量刑等等后续的审判有所影响,所以嫌疑人的获益心理是巨大的。听我的老师说过,她在司法鉴定的时候曾经见过有人故意把大便便在裤子里,然后用手抓着送到自己嘴里。最后仍然被证实嫌疑人是一种装出来的迷惑行为,被判定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可惜用错了地方。
其实很多犯罪分子会选择钻法律的空子,但装精神病的不能说没有,可装成精神病真的不容易,往往不代表只装那么一下或者一阵子,而是需要长年装下去,有多少人能在装精神病的同时保证自己不是真的病了?
任何人犯罪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即使真的是精神病患者,司法鉴定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即使真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是一定有的,而且你也别想好,你会被当做精神病患者送入司法部门下属的精神专科医院,而且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接你出院的,想象一下吧,哪个代价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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