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什么意思(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

admin1周前966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但是,夫妻离婚时,这一义务不能解除。如果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法院以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为由予以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123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起诉生父索要抚养费法院驳回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几天前,莒南县, 山东省法院审结了一起纠纷案件,一名大学生向父亲索要抚养费。正在大学学习的女大学生韩某,被法院驳回,因为她已经超过18岁了。

韩某是莒南县的一名大二学生,他今年20岁。他的父母四年前离婚了。韩某是由他母亲抚养大的。他的父亲每月支付100元的抚养费,直到他18岁。今年暑假,韩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每年支付5000元,作为他大学教育的一半。

法院认为,虽然《婚姻法》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涉及的是仍在学校学习的子女,仅限于受过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子女。原告韩某,是成年人,在读大学,父母没有法律义务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一般到孩子18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托儿费。

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当承担必要的护理费用:

(1)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父亲与继母或母亲与继父离婚时,由他们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如果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仍应由其亲生父母抚养。

上述知识是123律师网对起诉生父索要赡养费的法律依据的回答,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通过案例分析,不支持子女在成年或者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索要抚养费。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123律师网寻求法律咨询。

本文链接:http://flzs.12364.com/flzs/473b42b5276692b9.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