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委托人离婚委托是否有效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离婚开庭.有事不能到场,律师可以代替吗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委托人离婚委托是否有效和离婚开庭.有事不能到场,律师可以代替吗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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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会已《传票》的形式通知男女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法院第几法庭开庭。男女双方在收到传票后,应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准时到达。
但有些当事人不愿面对对方或者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想到庭的。应该怎么办?法院一般怎么对待?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也就是说离婚案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后,到场是基本原则,不到场是例外,且需务必与承办法官沟通好。
据笔者专业代理离婚纠纷案件经验来看,没有万不得已尽量出庭。因为:
一、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夫妻感情,而夫妻感情具有私密性。夫妻之间的具体情况只有男女双方本人最清楚。法院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男方对庭,当面陈述,法官才好判断。其他人包括律师代理人都不能够代而为之。
二、离婚案件也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具有紧密的人身性质。法官需征求男女双方的意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状况。并适时进行思想教育,毕竟离婚对孩子伤害很大,同时当面严肃告知探视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实践中原告不到庭缺席审理的情形非常少见,我本人还没遇到一起。
离婚撤诉后,请问要不要律师退回我的律师费
谢邀:
请律师付费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付了六千元是少的,现在的律师开囗都是二至四万,你从起诉到送法院立案再到撤诉,律师也算做了大半工作,只是没有到结案而己,估计你想追回全款不可能,看跟律师好好商量沟通一下,能否退回一部分。最好的结果也只能如此!
现在的人都是作钱看,不管是谁,我看他们的思想景界就那样,说得好听点是他们负出了劳动要有所收获。
我有个亲戚儿子出事要请个律师,公司被人骗了,一个熟人介绍个律师,是女的,一见面就要钱二万,第二次拿来一万五的便条,说正规发票下次开,一下私人赚了五千,大家都心照不宣,一笑了之,私人请律师谁去要正规发票呢?这律师就是往拘留所跑了五六回,至到官司结束也没见正规发票,跑一回路三千左右,能把人家怎么样呢?就是哑巴亏吃了也算了,因为你进出拘留所要她去,案子不完你见不到人。所以,没钱办不来事。
离婚要不要请律师
这要看什么情况,情况不复杂能够协商解决的就不需要请律师,有关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先民事协调,实在是协调不成就需要打官司时再请律师。
离婚开庭.有事不能到场,律师可以代替吗
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委托律师代替权利,但是本人必须到场签字办理手续。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俩一起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各自证件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签字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自己权利参加庭审,但是本人必须出席,最后在法院判决书上需要双方签字,除非有法院认可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提交申请得到法院同意后,不参加庭审。《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原告起诉离婚,开庭当天联系不上原告,该怎么办?
第一、原告如果委托有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原告可以选择不出庭,其委托的律师或者代理人出庭即可。
PS:虽然
离婚
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但有特殊情况并向法庭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可以请委托人出庭,当事人可以缺席。第二、如果原告并未委托律师,也未委托其他代理人,开庭时原告不出庭,视同放弃诉权,法院将按撤诉处理。
请参阅《民诉法》的如下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PS: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常态处理方式为按撤诉处理,例外为缺席审理。缺席审理受到严格的情境限制,就是在特殊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比如,原告仅
起诉离婚
,而双方庭审前提供的证据又足以查清相关事实的,原告未亲自到庭,虽不能进行调解,但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庭,诉讼仍可继续,法院可作出相应判决。第三、实际庭审过程中,如果原告并未委托律师,也未委托其他代理人,开庭时原告未出庭,也有少数法官出于种种考虑(特殊关系、特殊案情、熟人说情),未采取撤诉的处理措施,而是与原、被告协商后重新排期,重新发出传票改改期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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