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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行吗)

admin2周前33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以及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
  2. 行政诉讼开庭后6个月还未收到判决书怎么办

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

不可以。

故意伤害他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构成轻伤二级以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承担行政责任后,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条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开庭后6个月还未收到判决书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行政诉讼中提出行政赔偿和把人打伤,行政处罚后,不赔偿对方钱,行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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