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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劳动合同责任(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admin1周前373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劳动合同责任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为员工买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2.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3.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4. 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现在要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5. 我帮老板打工18年,从未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我该如何维权?
  6. 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7.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现在还要降薪,我怎样才拿到赔偿金?

为员工买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为员工买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办理员工社保登记需要劳动关系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好的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劳动合法》有明确规定的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单位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第一步:分析确定您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情形1有效。那么恭喜您,那么直接进入第二步。

情形2无效。那么很遗憾,您需要做两件事。一是与公司协商处理。二是协商不成,直接走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确定。

解析1:劳动报酬的数额,参考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给付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

解析2: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这一点常常被忽视。由于普通人对于无效原因的理解会发生偏差,法律将确认无效的权利限制在了仲裁和诉讼,从而保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条件消失的,应当按照合同有效处理,尽量促使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第二步:分析确定您本人签订是什么种类的“劳动合同”。

情形1.全日制劳动合同。那么恭喜您,直接进入第三步。

情形2.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那么很遗憾,你可能随时被终止用工,且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析: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但也不是无药可救,非全日用工主要有5个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在同一单位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不符合上述5个特点,那么您可以直接返回第一步,参照情形2处理。

第三步:分析确定单位基于何种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情形如下:

解读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大致有两个,一是劳动者已退休;二是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者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由此可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劳动合同终止。因为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退休但并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劳动合同是否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除非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解读2:单位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详见上表情形6和情形7),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读3:单位提出,协商解除或终止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问题,属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如果您与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读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1.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

2.计算基数。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关于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本人月工资、本企业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是当地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后规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计算封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读5:赔偿金的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读6:违法解除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处于特定情形下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形下,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否则就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步:根据第三步中6个解读,分析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判断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详见第三步中的解读5)。

2.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详见第三步中的解读4和解读5,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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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现在要劳动仲裁了,该怎么办?

谢君邀请!

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现在员工要申请仲裁了什么办?

什么办,还能什么办?

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这样什么行呢?

你们不与员工签合同,明显就是为了不给员工交社保。

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用工,你们又错上加错,不给员工交社保。

仲裁委仲裁的话,任选你一个错误,就可以栽决你赔给员工经济赔偿金。

错已至此,赶紧的把员工叫回来,答应他的合法要求。

不然,栽决下来,你不单得支付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得多付一笔仲裁费。

更重要的是你们单位将在劳动局、社保局留下不良纪录。

还会在工人之间留下不良印象,影响以后的招工工作。

此事你们什么看,欢迎到评论区评论,发表你的见解,记得给个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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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我帮老板打工18年,从未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我该如何***?

你这个情况是可以***,但你没有说清楚想要主张什么具体的***,说的还是太笼统了。所以想要解答你的问题,我认为还需要进行各种可能的情况假设,从而进行针对性的答复。因为你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很麻烦的。

我还是先分解一下你的问题吧,然后一一采取相应的对策,我觉得最适合你。你给老板打工18年了,从未签过劳动合同,那我肯定老板也没有给你缴纳社保吧。而且你现在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工作状态呢?是还在继续正常工作,还是不想给老板打工了想要走的时候拿补偿,还是老板不要你了你不得已才要***?你的具体情况不同,***的主张以及该获得的权益就不同。所以我说你的这个问题得分情况讨论,而且也不简单,下面我们将分别解答。

***第一要事,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确认你和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一切的***工作都起始于此

话说回来,不管是何种***和补偿,你首先就是要证明你跟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偏偏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想要***,就必须先拿出证据证明你跟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唯有如此,你后续的劳动争议就有相关的部门受理并帮助你,否则劳动部门是不会受理的,就谈不上***了。

那么,如何证明你跟老板的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呢?你需要拿出证据,就你的情况而言,估计有力的证据不多,你能准备的证据如下:

银行工资发放流水记录。这个你去工资打你卡上的那个银行柜台申请打印即可,如果你的老板发放工资是现金发放的,从来没有打过银行卡,那么这个证据就没有。工牌工服。如果你有工牌工服,这个要保存好,可以作为证据用。同事的证人证言。这个估计不大可能,但如果你有离职的同事且还联系着,可以请离职的同事给你作证,不过要先证明离职的同事以前是公司的员工。考勤记录。如果你能收集到考勤记录,也有用。与你有关的现场工作照、签字资料以及其他视听资料。就是你可以多拍摄一些你现场工作的照片或视频,还有你签名的一些工作资料比如请假单、领料单等,视听资料包括跟你有关的工作群信息、短信息、电话记录等。这些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上面几个方面的证据资料都是你可以收集到的,有最好,没有也不要勉强。如下几个证据资料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入职登记表或你的员工档案。职工花名册和工资签名册。公司考勤记录。

这些都是属于公司掌握的证据,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如果公司不提供,则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所以你要特别重视这一点,只要属于公司掌握的证据,你就强烈要求提供。

你的***类别以及相应的***流程,这是重点,必须清楚

一、只要求补签劳动合同

⒈可以要求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在老板的公司干了18年了,从未签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公司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去劳动局投诉。

⒉***流程:准备好上面我说的那些证据,然后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

二、只要求补缴社保

非全流程:①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准备好我上面所说的那些证据,申请确认与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②到社保局投诉老板的公司,要求补缴社保。

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老板现在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者你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你都可以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其中补偿金最高可以拿相当于18个月的工资。

***流程: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②到社保局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四、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老板现在无故不要你了,你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赔偿金,并且补缴社保。因为老板如果无故不要你了,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是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

***流程:同(三),只不过是把经济补偿改成赔偿金。

上述二、三、四类***很可能不会那么一帆风顺,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社保局投诉无法获得切实的权益,老板的公司很可能会进行上诉或者时效抗辩,这对你来说难度会很大。所以我建议你最好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一下你这个情况,看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以上就是你的情况应该要面对的一些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这个公司根本就不是一个正规的公司。如果不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了征议,和事顾等等问题安什么依据处理。那就的习留糊涂的处理吗。那肯定是甲方占有事了,员工还能怎吗办。如果你想跟,样的单位上班吗,最好是一天一次开工钱,干一天说一天,能干责干,不能干了就近快走人,另去寻求工作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公司一直不签劳动合同现在还要降薪,我怎样才拿到赔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要满一年,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

结合以上规定,若您工作未满两年,您可以主张前一年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若工作满两年,双倍工资时效已过。

关于降薪问题:由于未签合同,需要你搜集双方约定好的工资数额作为证据,无法证明原来约定工资的话,降薪无从说起,法律不会支持。

您想要用人单位赔偿还可以从其他途径着手。比如是否依法缴纳社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至迟应该在用工后三十天内缴纳缴纳社保。大多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都没有缴纳社保。您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邮寄解除通知,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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