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房屋租赁费发票,以及房租发票和租赁发票是一种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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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发票和租赁发票是一种
房屋租赁,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租赁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会要求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个人,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种。
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开具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不动产,按一般计税办法,可开具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征收率为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房租开租赁费发票还是服务费发票
房租是开租赁费发票的,不是开服务费发票。房租,即出租房屋所收取的租金,是将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而不是为他人提供劳务服务。所以,房租应开具房屋出租发票,即租赁发票。服务费是为他人提供了咨询,培训,中介等劳务服务而收取的费用,是基本不提供货物的。
个体工商户如何开房屋租赁税
首先确定一下,题主所称的房屋租赁水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是“不动产经营租赁”,发票上商品或者服务一栏注明的也是“不动产经营租赁”,小规模纳税人从事不动产租赁业务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同时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还有一定的优惠。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其实我还有更好的建议,相信题主的房子应该是在个人名下,也就是在自然人名下,自然人出租不动产还有更优惠的政策。
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门面年租金为99488元,分摊到每个月不足1万元,免征增值税。所以最好以自然人的方式向外出租。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个人出租不动产要交哪些税,怎么交税。(以下内容来自税屋)
1、增值税:
住房类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非住房类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及出租不动产的自然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并开具发票的,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销售额30万元)的起征点。例如,以上纳税人在2019年5月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租赁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为5万元,不超过10万元,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均免征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税率为7%(市区)、5%(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或1%(其他)。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致。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月租金小于10万元的缴费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致。
4、房产税:
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住房类税率为4%,非住房类税率为12%。(财税[2008]24号)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房产税。
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应征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照增值税执行。
5、土地使用税:
住房类免征土地使用税,非住房类按实征收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个人所得税(税目为财产租赁所得)
(1)据实征收:
A、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不含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限800元)-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税率(注:住房类个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税税率20%);
B、每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出租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限800元)】×(1-20%)*税率(注:住房类个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税税率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税函[2009]639号、财税[2008]24号)
C、转租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转租租金-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800元为限)-800元(费用扣除标准)】*税率(注:住房类个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税税率20%)
D、转租每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转租租金-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月800元为限))*(1-20%)*税率(注:住房类个税税率10%,非住房类个税税率20%)。
(2)核定征收
对个人出租房屋成本无法准确核算的,可参照财税[2000]91号文,暂按5%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住房按0.5%核定征收率,非住房1%核定征收率。
但各地各有不同,具体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还得咨询当地税局。
①北京: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征收率为0.5%。
②上海: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征收率为1.5%。
③福州、平潭:计税依据为不含税的租金收入,征收率为1%。
……
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发票要交多少个点的税
代开房租发票交税有如下规定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
条的规定)。
2.增值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个人所得税:1.5%
4、附加税:城建税(增值税5%-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水利基金(增值税1%)
5、印花税:合同额的千分之一
二、个人出租住房
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增值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1.5%
4、附加税:城建税(增值税5%-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水利基金(增值税1%)
5、印花税:合同额的千分之一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房屋租赁费发票的税点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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