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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供暖犯法吗案例(有法律依据嘛)

admin4个月前43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集体供暖犯法吗案例,供暖是自愿的还是强制性的,有法律依据嘛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违建直接影响电网改造和集中供暖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该违法建筑直接影响电网改造和集中供暖,己属于严重影响规划实施的范围!

第二,确定所属位置。如是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由县级以上规划(或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如是在建制镇规划区以外,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查处;或属于侵占农田形成的违法建筑由国土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违法建筑或违法占地不因建成时间长短而改变其性质,也就是说违法建筑或违法占地是呈持续状态,随时可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方法论:一手抓动员自拆,一手抓依法查拆!

供暖是自愿的还是强制性的,有法律依据嘛

原先沈阳有个市就说过供暖是商品,商品质量不好,可以不买,古人就是买卖自由,买卖不成仁义在。商家不能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否则就是黑社会性质了。

怎么申请永久取消集中供暖

1申请永久取消集中供暖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意取消。2首先,需要租赁或拥有自己的房屋,且该房屋符合相关规定,如能够独立供暖、没有选用集中供暖等。3其次,需要向所在区县供热管理部门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和材料,并且需要经过审批后才能获得取消集中供暖的批准。4最后,取消集中供暖后需要自行安装供暖设施,如电采暖器、燃气锅炉等。在申请永久取消集中供暖前,需要了解当地的供热政策和规定,以及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实现独立供暖。同时,取消集中供暖后需要承担自行安装和维护供暖设施的责任和成本。

供暖报停还回去住合法吗

如果是单户供热的房子,供暖报停还回去住当然合法。但是如果是集中供热,无法单户中止供热,住户也无法报停,那么无论住户住与不住,供热公司都会默认住户欠缴供热费。

单户供热的房子供热报停是房主的权利,供热公司无权干涉住户住与不住。

2021民法典对集中供热有什么新规定

中央第六巡视组对市区供暖给出合理价格

现就沧州市现行的供热价格对市价格部门提出以下质疑,希望省、市级领导为民主持公道,打破行业垄断,依法依规将哈尔滨市现行的热价,从22.5元/平方米,降到18元/平方米。

其理由如下:

一、热是人民群众不可选择的特殊商品,本应按质论价,但现行的热价22.5元/平方米是没有质量标准的价格,把居室温度18℃当作供暖质量标准是误导消费者的欺骗行为,应当纠正。

真正的供热质量标准是供暖设计的热媒参数即供热的供回水温度,如:采用暖气片的方式供热的,暖气片的进口温度为80℃,回水温度为60℃;采用地热方式供热的供水温度为60℃,回水温度为40℃,这是采暖设计规范规定的法规,是不容质疑的唯一的质量标准。

现行的热价是在全天室外温度处在-15℃的状态保证室内温度18℃的最不利的条件下核算的热价,即最高热价。因为依据黑龙江省气象局的资料统计,室外平均温度在-15℃在120天(4个月)内,只占6天左右,其余的时间室外平均温度为-6℃-8℃之间。天气变暖了,热企将热媒温度(供回水温度)降低了,供热成本也降低了,唯独老百姓支付的热费还是按最高热价缴纳的,所以说现行热价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的。

二、热作为一种商品,用多少热花多少钱是天经地义的。广大消费者提前足额支付了最高热价,却没有得到质价相符的供热服务,其主要原因是供热企业采用了如下变相涨价的手段,如:

1、把室内居室温度18℃变成封顶温度。

室内温度是随室外温度变化而波动的,一旦室内温度超过18℃,热企就降低供热质量标准(降低供回水温度)达到变相涨价的目的。

2、看天烧火是为了节约能源。

能源是热用户节约的,省下的钱也应该归热用户,但却被热企揣进腰包。

3、测温是变相涨价、欺骗用户、遮盖热企降低质量标准的一种手段。

质量达标无需测温,室内温度保证能达到18℃。

测温是欺骗广大热用户的一种手段!

三、违反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有关文件明确规定:2000年以后建造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达到节约能源60%-65%,否则不予验收,节约的成本已含在商品房价格中,购房者冬天取暖仅用35%-40%的热能,却花了100%以上的热费,节约的钱却被热企侵吞了,这显失公平。

四、违反了《河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热电联产、区域锅炉供热和节能建筑的热价可以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分别核定,此条规定只是一纸空文,既无优质更无优价,热企依然按照最高热价向用户收取热费。另据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1195号文件发布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热电联产企业应当将成本在热—电之间进行合理分摊,热电联产的热水成本已含在电价中,不应该在供热中重复收取。

五、供热企业擅自强行霸占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基础配套设施——小区换热站——进行经营活动,违反了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该依法将非法所得交还小区业主大会,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综上所述,本着用多少热花多少钱的原则,将现行热价从22.5元/平方米,降到18元/平方米。这已经给供热企业留下很大的利润空间,是合情合理的,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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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在安热力表合法吗

安装这些表是合法的,但是这些表都应该是这些公司的财产,更换应该由他们公司出钱,百姓只是用户不是这些表的主人,界定表后属于住户,再就是热能表不便宜,装了用了几块,花钱了用了吗,还有这些表计量不准应该谁来校对,不能又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什么都有百姓买单是不对的。

集体供暖能单独停一家的暖气吗

集体供暖不能单独停一家的暖气。因为使用的是一根管子。我们家就是集体供暖。上下楼都是同一根管道。如果是一家漏水了,就要把上下20层楼全部都停水。每年都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集体供暖不能单独停一家的暖气。只能停一个楼门20多层呢!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集体供暖犯法吗案例和供暖是自愿的还是强制性的,有法律依据嘛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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