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婚姻法的强制性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婚姻家庭法为什么具有强制性,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的强制性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一、婚姻法的特征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婚姻法的特征:
(1)普遍性。婚姻家庭法的适用百范围特别广,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
(2)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
(3)强制性。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性规范。
二、新婚姻法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1、是强制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后,双方应当在结婚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结婚证书,并在结婚登记后三十日内不得离婚。
2、这意味着,无论是自愿还是不自愿,夫妻双方都必须遵守冷静期规定,不得在三十天内离婚。如果违反规定,将面临法律制裁。因此,新婚姻法的冷静期是强制的。
三、公法的规范对象
1、公法是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具体包括刑法、反垄断法、行政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等;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侵权法等。
2、大陆法系国家普遍认为,公法调整国家或公共利益,它的一方主体应当是国家,与另一方主体一般是不平等的隶属或服从关系,公法否定私法自治,多以强制性规范为主。而私法则是强调私人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多以任意性规范居多,弘扬私法自治,以自治为其最高原则和精髓所在
四、兵役法和婚姻法有教育条款吗
兵役法和婚姻法都是强制性,一丝不苟的照办和执行。不出现教育条款。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